女性梅毒下身症状图片,你见过哪些连禽兽都不如的人贩子?
曹小琴
你知道吗,照片上这个女人是谁吗,
这个人不人,鬼不鬼,头条油腻,已经精神失常的女人就是我们四川妹子——曹小琴。
是我们四川老乡啊,因为年轻时外出打工,不小心被人贩子拐卖到内蒙古偏远地区做老婆,而且还不止一次被卖。被转手卖了三次,足足三次,最后被卖给一对智力有问题的兄弟俩做老婆。
看到这个真实发生的事实,我作为四川老乡看到简直气的浑身发抖。
人贩子简直不是人,他们也有老婆儿女,如果他们老婆儿女被拐卖了,他们怎么想。
事实还是让我慢慢叙述:
曹小琴是四川遂宁人,上面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据说曹小琴打小就出落得十分漂亮,是当地有名的美女。曹家人自然很疼爱这个家中的幺女。尤其是哥哥姐姐,那是对妹妹的百般呵护。
可是,这个美丽,漂亮,善良,的小姑娘因为一次外出打工改写了她的命运。
因为曹小琴从小学习不好,家里呢,条件不好。曹小琴初中毕业后,曹小琴进入了当地一家纺织厂工作。
但是,曹小琴这个女孩,不安于现状。听说,当年南下打工挣钱,就自作主张,辞掉了纺织厂的工作。决定南下打工挣钱。那年,曹小琴才19岁。
可是,不知怎的,也许不谙世事,也许少女无知,在南下打工路上,被人贩子在火车上花言巧语骗了,接着曹小琴下火车,跟着人贩子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
可是,老天是故意安排的一样。几年后的某天,一个四川遂宁老乡在内蒙古打工期间,说偶然间看到了曹小琴,于是便告知了她的家人。
几年了,曹家自从小妹失踪后,那简直是发了疯的到处找。两个哥哥一直在打听妹妹的消息,全家自从曹小琴失踪后一直生活在失去小妹的阴影中。
当得知了小妹的消息后,曹家兄妹立即马不停蹄前往内蒙古。
那时候交通不便,曹家兄妹赶了两天的火车,走了大半天的山路,才在内蒙古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山村里找到了曹小琴。
见到曹小琴的那一刻,他的哥哥姐姐简直不敢想象。那个漂亮纯真的小妹已经有一个孩子了。而买她的人也就是他的“老公”许小三。一个典型的农村大汉,五大三粗。
这个许小三据说是个木匠,因为家里穷,年轻时没有姑娘看上他,最后只能打光棍。可是偏偏这个光棍从此改写了曹小琴的一生。
而这时的曹小琴头脑已经不太清楚了,认不清哥哥姐姐。只呆呆着看着来访的亲人傻笑。哥哥姐姐看到这一幕,眼泪都流出来了。他们简直不敢想象,小妹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经历。
可是,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哥哥姐姐风尘仆仆的来内蒙古却没有带走曹小琴。
他们认为许小三是一个木匠,觉得木匠这个手工活还可以,加之曹小琴已经受过刺激,头脑已经不太清楚了,况且有了孩子,哥哥姐姐们也就默许了这桩婚事,也就默许了这种现象。
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曹小琴后来第二次,第三次的转卖,也让后来哥哥姐姐后悔不已。
可是,看似憨厚老实的许小三其实是披着羊皮的狼,不顾曹小琴给他生了个儿子,一年后转手卖给他人。这是后话。
等哥哥姐姐走后,谁料,半年后曹家人接到许小三打来的电话,说曹小琴失踪了。
不过因为当时交通不便,加之许小三在电话中保证找寻曹小琴的踪迹。哥姐也没当回事,就在电话中强调一定要把小妹找回来。
而这次,曹小琴在家人的视野中消失了17年。
那曹小琴去哪里呢,其实曹小琴不是自己走失的,是被许小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庞三宝的人。而庞三宝买她是因为想给他那个智力有障碍的儿子当老婆。
试问,两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能生活在一起?
买曹小琴的庞三宝明明知道曹小琴精神有问题,可偏偏要买她。也许是抱着侥幸心理。但是本来曹小琴因为精神原因,不会做饭,大小便还不能自理,曹小琴还不知道去厕所,整天弄得屋子整天臭气熏天的。
庞三宝认为本想娶个儿媳照顾自己和儿子,结果却买了个需要他照顾的主,庞三宝觉得,这个买卖不划算,这女人要不成了。
曹小琴的命运又一次被卖了。
就在庞三宝正愁着不知道怎么处理掉曹小琴之际,邻村的刘老汉听说了,就想给两个有智力障碍的儿子买来当老婆,延续香火。就这样曹小琴又再次以4000元的转手卖了。
天啊,曹小琴经历了三次转卖,在这些人眼里,她是货物吗?[发怒]
当刘老汉以4000块钱,把曹小琴买回家,希望她能为刘家延续香火。可是村里人私下却说曹小琴,其实是兄弟俩人共同的女人。可是这些村民看到这一切,又不报警,只当看哥客。
最让我愤怒的是就这样在曹小琴精神已经失常的条件下,曹小琴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
不过后来记者采访村里人,没人知道,这个女孩到底是老大的孩子,还是老二的孩子。
当刘老汉买回曹小琴时,见曹小琴行动不便,便把她抬回了家,随后把她关进了一个破窑洞里。然后曹小琴这一关就是15年。15年啊,整整15年。我的老乡,那个花季少女。
中间曹小琴又生了一个男孩!!
直到15年后当地一个热心群众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偷偷举报,这样曹小青才得以重见天日。
听到曹小琴的消息后,曹家哥姐又燃起了希望。这次他们商量,无论如何都要把小姐妹接回家,再也不出四川了。
陪同曹家哥姐去的,还有四川电视台的记者。
可是后面记者看到的情况简直用“惨不惹睹”这个四个字形容都不为过。
当四川过去的记者采访看到曹小琴时,立即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记者当时见到的曹小琴
记者当时见到的曹小琴
据四川记者原话描述:曹小琴当时上身披了个破棉被,破破烂烂的,下身没穿衣服,身上有股难闻的味道。只要人一靠近,就忍不住想吐。而曹小琴神情呆滞地卧躺在一个只铺了一张破竹席的土炕上。
边上摆放着一口锅,据说是曹小琴解决生理用的。
天啊,就是在这个破窑洞里,曹小琴整整被关了15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解决。而且土炕窑洞里的空气也刺鼻难闻。
曹小琴由于常年被困在窑洞里,没机会与外人接触,精神失常的曹小琴见到记者时表现得很惊恐,有意无意避开记者。
而记者问曹小琴的两个孩子时,两个孩子都说没怎么跟母亲交流过。也不知道母亲的名字,更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只是说他们的母亲每天都要发脾气,还时不时的动手打人。孩子很怕他们的母亲,更不愿意接触他们的母亲。
当曹家哥姐看到这个场景,大哥直接晕过去了。大姐看到这一幕,简直是气的暴跳如雷。立马冲上去就要追打刘家人。还是记者和周围人拉开才避免事情的发生。
当大哥醒过来时,他责问刘家人,你们是怎样的一家人,是人吗,简直是畜牲,是禽兽,“你自己也有妹妹,你为什么对我妹妹那么狠心。”
可是刘家人默不作声。
刘家兄弟
从照片看刘家兄弟就知道这两哥俩是什么角色了:在愚昧荒唐刘家兄弟俩心目中,曹小琴并非他们心爱的女人,而是一个生育工具,发泄工具。
对于工具,他们只是会用她来满足自己,怎么会对她有感情,又怎么会善待她。
当记者又采访刘家兄弟的妹妹时,刘家小妹也是躲躲闪闪并不愿多说。
而曹小琴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破窑洞里,十五年都没穿过衣服,也没洗过澡。
不过令记者震撼的是,曹小琴在破窑洞的墙上刻了不少“跑”字。曹小琴一直紧紧记着一个字——跑。
刘家小妹说:曹小琴刚到刘家时,曾试图逃跑过几次,可是精神已经失常的曹小琴又跑到哪里去呢?
被刘家人天天被盯着出不去,曹小琴的精神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又因为曹小琴常年呆在窑洞里缺少运动也导致她的肌肉萎缩,成为了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当曹家哥哥姐姐找到许小三时,质问他为何那么狠心,她给你生了儿子,你明知道她精神有问题,还转身卖给他人。可是许小三跟没事人一样道:反正是自己买来的,况且她精神有点失常。我没法照顾。这个许小三,我看到他的采访,真的想上去揍他一顿。
许小三:曹小琴所谓的丈夫
一个美丽女孩的青春和自由,在这帮愚昧无知的臭男人眼里,一文不值!
一个花季少女沦为一个精神失常、生过三个孩子却没有一个孩子愿意和她亲近的疯子,这帮转卖他的畜牲心里是怎么想的。
这些畜牲简直是什么,你能想象。愚昧无知,也就是这些穷凶极恶的人的存在,人贩子就有利可图。可悲可叹啊!
曹小琴被解救出来
幸好,经过记者和曹家兄弟的帮忙,曹小琴终于脱离苦海,脱离那个她呆了二十年的破窑洞。回到了四川遂宁老家。
而买她的那些男人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
可是,曾经那个花季少女早已经变成了畏畏缩缩,眼神空洞,不知道亲人的疯女人了。
曹小琴跟父母团聚
当她的父母时隔十几年再看到她们的小女儿时,是怎样的一种痛,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是常人无法理解的。
幸好,现在曹小琴在家人的精心照顾下也慢慢恢复了健康。可是,精神永远停留在过去了。
当我看到这个真实发生在我们四川时,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些人贩子如果看到这些他们怎么想,他们也有妻子儿子,他们怎么这样狠心?人贩子还算叫人吗,他们把人当货物一样贩卖,他们简直超出人类底线了。可是那个曾经用花言巧语骗曹小琴的人贩子在哪里呢?
可是,像“梅姨”一样的人贩子还逍遥法外,依然好端端的藏在我们社会的角落。随时做着拐卖妇女儿童丧尽天良的事。真的值得我们警惕。
希望曹小琴的悲剧不再发生,希望那些可恶的人贩子早下地狱,因为地狱在等着他们。
朋友们,你们觉得呢,如果看待那些穷凶极恶的人贩子,如何看待被拐女孩的命运,欢迎留言讨论。[送心][送心]
被强奸的女性该怎么抉择?
2012年12月,一名就读于印度德里大学的23岁女大学生在公交车上被6名男子进行强奸、轮奸,事后他们想销毁证据,毁尸灭迹,直接开车来碾压女生。
好在男友把该女生及时拖了出来,才保住了一命,可是该女生受伤严重,送进医院13天后就不幸离世了,该轮奸案震惊了全国,受到了印度国内各界的谴责。为了呼吁保障妇女安全,印度妇女和学生们在新德里举行了“反性暴力”游行,这一举动迅速引起国际关注,可是这几名强奸犯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而印度的强奸案件也未曾减少。案件回顾受害者乔蒂本是一名医学系的学生,她梦想着有一天可以成为救助病人的白衣天使,当这一梦想就要快实现的时候,她却凄惨地离开了人世。乔蒂的父母比较开明,他们允许女儿自由恋爱,也希望自己女儿的婚姻能够幸福美满,可谁也想不到,她们女儿的生命却被6个匪徒剥夺了。2012年12月,乔蒂和男友看完电影后上了一辆公交车准备回家,可是车越走越偏僻,两个人发现事情不对想要下车,却被6名男子拦下,男生被人用铁棍击昏,女生被6名男子拖到车厢后进行强奸轮奸;更过分的是,事后他们把两个人扒光衣服扔出车外,想要用车碾压,毁尸灭迹,男友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乔蒂拖了出来,此时,乔蒂已经奄奄一息。两人被好心路人发现送到医院后,乔蒂体内的肠子仅剩5%,体内由于被生锈的铁棍插入发生了感染,入院13天后不幸离世。乔蒂的父母失去了女儿一直想要讨回公道,可是每次都受到了阻碍,就算民众呼吁也毫无用处。而这6名罪犯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其中一名罪犯入狱后就上吊了,而一名未成年人只判了三年监禁,其余四名罪犯在2013年9月就判处了死刑,可万万没想到2020年3月才被执行。从该案件来看:受害者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她没有反抗的力量,无论她做什么也避免不了被侵犯的事实,当时她的内心是绝望的,无助的。而那四名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居然又苟活了七年之久,真是太让人震撼了,本来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居然一次次被掩盖事实。原来很多印度人觉得“受害者是有罪的”,他们认为女生晚上出门,冲着男人微笑就是不正经;正经的女生就应该老实呆在家里,不是去外面鬼混,哪怕是她们被强奸也不能反抗。对于这种言论放在国内确实是可笑的,但可以看出印度女性的地位是很低的,据统计印度每天发生77起强奸案;这都是我们知道的,那我们不知道的又有多少呢?换而言之,强奸罪在任何国家都是重罪,只要犯罪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当女性面对强奸时,应该如何做呢?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手段或者胁迫行为进行的性行为而依法判定的罪名,但特别注意的是强奸罪的量刑很严重;一般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会从重处罚,而导致被害人受伤或死亡可能会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实,很多犯罪者都知道强奸的严重性,但是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而冲昏了头脑。一些被胁迫的女性与强奸者发生争执,反倒激怒了强奸者,此时罪犯的眼中已经无视了道德和法律,只是想发泄自己的欲望;而女性一旦和强奸者发生争执时,吃亏的大多数都是女性。比如我们在电视中经常看到,一些独居女性受到猥亵或面临胁迫时,大声喊叫反抗就会被捂住嘴,稍有不慎就会晕厥窒息;而一些上头的强奸犯被逼急了就会产生杀人的念头,对于女性来说真是太难了,反抗会有危险,不反抗就会被玷污,真是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好。毫无疑问强奸对女性会造成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虽然现在社会大家觉得“女性贞洁”已经不再重要,就算是交了很多男友大家都觉得习以为常,但是强奸会让女生有心理阴影,甚至这种“噩梦”一辈子都难以忘记。可是很多女性被侵犯受到威胁后不敢报警,一方面怕罪犯来报复,另一方面自己会觉得颜面无存很丢人,于是忍气吞声把眼泪往肚子里咽,但这样的做法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还会增加罪犯的嚣张气焰,所以被强奸后选择报警是最明智的选择。那么如果女性被强奸后收了钱,这种属于什么行为?案例一:王某和朋友一起喝酒,借着酒劲强奸了朋友玲玲,玲玲因为力气小反抗无果便放弃了抵抗,而王某为了寻求刺激,不仅和玲玲强行发生了关系;还拍摄了视频以此来威胁玲玲,玲玲感觉很害怕就没有声张,事后王某觉得不妥,就转给玲玲一万元钱,玲玲也收下了王某的转账。可没想到王某手机里的视频被老婆发现了,直接报了警,警方对二人审讯得知,王某是强迫玲玲发生关系的,玲玲是收到王某转账选择原谅的,很多人以为这属于钱色交易,但是从法律本身来看,王某就是犯了强奸罪,而玲玲则是包庇罪,两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案例二:赵女士陪客户一起吃饭,因醉酒被客户强行带入了酒店。赵女士反抗无果后告知客户如果发生关系需要经济补偿,客户也毫不犹豫给赵女士转了8000块钱,他以为这样就只是交易而已;但是赵女士在第二天把床单,使用过的避孕套和转账记录直接交给了警察,虽然赵女士身体受到了伤害,但是这种机智的行为救了自己,也是在为社会除害,赵女士虽然收了钱,但是她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得想到的方法,她怕自己受侵犯后男方在把证据带走,所以才出此下策,这种行为可以称得上是“紧急避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经对强奸做出了深刻的分析,性侵的核心问题就是“不同意”,也就是说违背妇女意愿。但是这又分为几个标准,比如最大程度反抗,合理反抗等,在古代贞操对女性来说是高于生命的,如果不进行最大程度反抗,那就说明是同意的;可如今女性哭泣,醉酒后人事不省都是一种合理反抗行为,在解决问题时女生都占有主导地位,一旦发生性关系, 即使是女性事中或者事后不同意,都有可能构成强奸行为。“性同意”的概念虽然比较模糊,可一旦认定是暴力胁迫后发生了关系,那肯定就属于强奸,就拿案例二来说赵女士要钱的行为是一种无奈之举,而不是所谓的“性同意”,可现实中却有很多女性因为拒绝发生性关系,而被罪犯残忍杀害的例子。2020年,吉林女孩见网友被要求跪着发生关系,反抗无果后被残忍杀害现在是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很多人都喜欢在网上交朋友,可是对面“是人是鬼”都不知道,很多女孩就决定出来见面,她们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依靠,殊不知自己正在一步步掉进了陷阱里。
本案件的受害者小雨是一个单身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缺少父爱,但她并没有变得叛逆,而是非常懂事地替母亲分担了家庭的责任。
可是她的内心是孤独的,她渴望能有个人替她排忧解难,于是把自己的心情发到了朋友圈,称自己想要喝酒,正是这条看似很正常的心情分享,让张喆趁虚而入,才导致小雨走上了不归路。
两个人好像是许久未见的朋友,从小聊到大,张喆伪装成有钱人让小雨得到了满足感,小雨把自己的家事全部都告诉了张喆,他觉得张喆就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男人,此时小雨已经对张喆放下了戒备。
当张喆约小雨见面后,小雨也欣然同意了,两个人见面后,把酒言欢,也发生了关系,当小雨沉浸在爱情里的时候,殊不知迎接的却是噩梦。
张喆让小雨跪到卫生间继续发生关系,可小雨觉得这是在侮辱自己,拒绝了张喆无理的要求,可换来的却是张喆的拳打脚踢,用绳子勒住小雨的脖子,直到勒死才放手。
事后张喆把尸体装进行李箱准备抛尸,还邀请表弟一起吃烧烤后帮忙抛尸,不得不说张喆的行为是变态的,他和表弟和父母劝他自首未果,果断选择了报警。
而在法庭上张喆没有忏悔,还狡辩称这不是故意的,但是法律都是公正的,最终张喆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小雨家36万,小雨本来是一个善良的姑娘,但是无意间发的一条消息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真是令人惋惜。
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分析出三点女性被强奸的先决条件,这都是女性所要知道的。
一.网络是虚幻的,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接触,对面的人你都不了解就和别人见面,这不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吗?如果要见面应该去人多的地方,尽量不要和男性单独接触。
二.不要被别人的花言千语骗了,说送你礼物,给你买钻戒你就信了,你要知道男人都是有目的性的,凭什么无缘无故送你东西,你又不是仙女?一些女生见到开豪车大方绅士的男性就投怀送抱了,殊不知掉进了他们的圈套。
三.女性不要在网上发布有关自己生活和着装暴露的照片,小心被坏人知道钻了空子,一旦女性接受了吃饭看电影的邀约,男性就以为答应了交往的要求,而对于女性来说只是看看,进而就发生了冲突。
综上所述:如果真的当强奸无法避免时,被强奸的女性应该怎么抉择呢?一.不要强行挣脱,要表明自己不报警的态度
一般来说,女性面对强奸时是无法挣脱的,即使是学了跆拳道或者功夫都很难从强奸犯手中挣脱,所以当务之急就是顺从,表明自己不报警不追究的心态,避免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
二.不要对强奸犯说过激的话
很多奸杀都是罪犯在受到刺激后,怕事情败露,产生了杀人灭口的想法,女性一旦说出这“你等着我要报警”,“你等我老公收拾你”这种话,强奸犯的心态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他会觉得你在威胁他,进而对你造成更大的伤害。
三.主动递上避孕套,保留证据并报警
女性如果真的无法避免强奸,那要主动递上避孕套,必须自己染上疾病,如果没有避孕措施,在罪犯离开之后,要收集毛发,体液,床单等证据,在确保自己安全后再报警,如实讲出自己的被侵犯的事实,这并不丢人,如果不如实说出来罪犯更加逍遥法外了。
其实很多强奸犯都是有预谋的,而他们眼中单身独居的女性是重点侵犯对象。
所有独居女性一定要时刻警惕起来:
1.不要晚上独自去喝酒,发现有人尾随就跑到人多的地方,避免被坏人盯上。
2.千万不要和陌生男子乘坐同一个电梯,如果乘坐了,靠在电梯侧边站着,发生意外可以迅速按报警铃。
3.在屋门口放男士拖鞋,阳台挂几件男士的衣服,必要时睡觉前用堵门器顶住门。
4.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晚上不管有没有快递,物业敲门都不要出声,打电话询问确认安全后再开门。
5.独自走夜路,随身携带辣椒水,防狼喷雾,报警器等保护工具。
6.打网约车要坐在后座,如果发现对方有不良企图,可以故意说胡话报警。
7.不要因为孤独就和陌生人去酒吧迪厅等场所,也不要喝别人递过来的饮料。
8.遇到危险时,不要轻易大喊大叫,要假象装满足罪犯的需求,避免伤到自己。
总而言之女性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等真正危险到来时才后悔自己做得不够多,平时多健身或者学一切防狼技巧有助于关键时候拯救自己;
无论遇到什么情况生命都是第一位的,先稳住罪犯心态不让他伤害你,然后找机会报警,千万不要做一些反抗无用功,那样会伤害到自己。
最后我想说:女孩一定要懂得自尊自爱,千万不要随便和男性网友见面。
有没有被传染性病多长时间知道?
有没有被传染性病多长时间知道?
有没有被传染性病需要明确是哪种疾病才能判断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知道,一般潜伏期无明显症状,过了潜伏期一般会出现明显症状,也有可能无任何临床症状。
梅毒:潜伏期2~4周,开始主要表现为阴部出现无痛溃疡(硬下疳),好发部位为阴茎、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阴蒂、宫颈;肛门、肛管等;也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 淋病:潜伏期2~10天,平均3-5天。男性:尿道口灼痒、红肿及外翻,排尿灼痛,伴尿频,尿道口有脓性分泌物;女性:感染后开始症状轻微或无症状,一般经过3-5天的潜伏期后相继出现外阴刺痒和烧灼感、肛周红肿、腰酸背痛,同时伴有阴道脓性分泌物。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潜伏期1~3周。主要有尿道黏液性或黏液脓性分泌物,小便疼痛,下腹部疼痛或性交时疼痛。 尖锐湿疣:潜伏期15天~8个月,平均为3个月。主要表现为外阴部、阴道、宫颈等部位出现单个或多个乳头状、鸡冠状、菜花状或团块状的赘生物。 生殖器疱疹:潜伏期3~14天。开始表现为阴部、大腿、臀部或瘙痒或灼痒或疼痛,继而阴部、臀部、肛门或身体的其他部位会出现多发性红斑、丘疹、水疱。初次发病还可伴随发热、头痛等全身症状。 艾滋病:潜伏期长短不一,短者数周,长者2~15年。被感染后可能数年至10年可能都没有任何临床表现,初期也可能出现如普通感冒、流感样症状,全身乏力、食欲减退、发热等。80%左右在感染后6周可检出抗体,几乎100% 在12周后可检出抗体。本内容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特需皮肤科 主任医师 左亚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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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皇帝究竟是不是死于梅毒?
同治帝究竟是死于什么病?通过下面的分析我来告诉您。
同治帝(爱新觉罗·载淳),清朝第十位皇帝,咸丰帝与慈禧太后唯一的儿子,生于咸丰六年三月二十三日(1856年4月27日);咸丰十一年(1861年)即位,时年六岁;同治十一年(1872年)成婚,时年十七岁;同治十二年(1873年)亲政,时年十八岁;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1875年1月12日)死于天花,时年十九岁,庙号清穆宗。
一直以来,人们把“同治之死”、“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夺位”称为清宫四大疑案。那么,同治帝是死于梅毒还是天花呢?可从下面几点去论证。
一、抗痘与得痘 明末清初,刚刚入关了满人对天花的恐惧远远超过汉人,上至皇帝、大将军,下到到八旗子弟、平民百姓,对天花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特别是满人一直在东北地区生活,白山黑水、早晚寒冷清爽的自然因素,加上人口稀少,流行性病不宜在那里流行,尤其像天花那样耐热的传染病,更不会流行。入关以后,满人对关里的气候,身体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身体的抵抗力是相当差的。所以,顺治年间,在北京的一些传教人士,就记载宫中大量死亡于天花的满人,死亡率高达20%—40%。特别是那些皇子皇孙,即使是在皇家特别照顾的情况下,有的在幼年就没存活!而且多半死于主要的流行病天花。
康熙时期前,宫中为了抗痘,进行了大面积植痘,此后,出现天花的几率在宫中逐渐减少,皇家对天花态度逐步冷淡,加上植痘的麻烦、不适状,况且有时候植痘不能百分之百不得天花,从雍正到乾隆中后期,对皇子皇孙往往忽略了植痘。人们普遍以为,天花不再是夺命之病,咸丰帝也得过天花,虽是落得麻子脸却不至命,所以,《清实录》里找不到同治的植痘记录。
二、同治帝发病过程之快 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同治帝到西苑里玩,回到宫中就感到身体不舒服。十天之后,也就是十月三十日那天下午,病情突然加重,症状是发高烧、眩晕、浑身酸痛。当时御医赶快给他诊脉,脉象不稳、很细弱,经过一个晚上的观察,接着吃了一些药。第二天,同治帝身体出现明显疹形,挟杂着瘟痘颗粒透出,御医确诊为天花。慈禧太后要求御医全程监护,按时诊治、配药。
另一方面,宫中的一些迷信活动,也在慈禧主张下,紧锣密鼓地开始。先是送痘神,就是把痘神供奉出来,在养心殿里供奉三天,接着用纸扎大量的船、金银财宝,用火烧送痘神娘娘上天,希望她把洒在天下的痘种全部带走。接着寿皇殿虔诚祈祷,慈禧带着慈安到景山供奉清朝祖先的神像、绣像的寿皇殿,祈祷祖先保佑儿子同治安然无恙。做了这些之后,同治帝的病情继续向天花方向发展,颗粒越来越多,开始有了白色的脓泡,声音也变得洪亮,病情逐步有好转。
三、病情突然恶化,死亡迅速 十一月二十日,同治的病情突然逆转向恶化。就在痘痂开始结痂的时候,腰上、臀部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溃烂,情况无法遏制。《清宫栏案》记载:“溃孔不算大,但面积特别大,顺着溃孔每天流出大量的脓。”每次御医给同治排脓时,都排出大量的脓水。接着浑身化脓性感染,最严重的就是面颊和口腔,脸颊变得又紫又硬,口腔里全部都溃烂了,口臭难闻。
慈禧一点方法都没有,眼看着同治帝在痛苦的病痛中,经受折磨。到了十二月初五日,酉时(晚上六点左右),带着莽满身疮痍,带着十分痛苦,同治帝死在养心殿的东暖阁。同时,大清皇室对外公布死因是死于天花。
四、其它佐证 敬事房太监留下一本叫《万岁父天花喜进药、用药底薄》的书,记录了当时御医第一时间给同治治病,到十二月初五死这一天,前后诊脉、用药、病程发展等做了一个完整的纪录。相关人员带着这本书,找到北京当时著名中医进行研究,该书共开出的106副药、用药过程、吃药时间、体温记录等,经过缜密分析,中医专家判断同治死于天花。
《翁同龢日记》的记录。翁同龢是同治年的老师,同治帝非常喜欢他,并且还受到慈禧的重用。翁同龢从同治生病开始到死亡,对御医所开的药方、药物都进行一一检查并在日记中作记录。并且与《清史录》、《底薄》完全相仿——同治死于天花。对于《翁同龢日记》和翁同龢个人,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目前没有人说他怀疑他造假。
综上所述,同治帝发病前状态(前七天属于持续高烧、脉细弱)与天花初期一样;发病后出现头痛,继而背、腰疼,寒冷、眩晕,而且全身性出现疹子,是天花状态;皮疹分布部位很有规律,分布额部、发际、面颊、腕部逐渐向肢体广散,大小很微小。所以说同治市帝死于天花是不容置疑。
当女性被强奸无法挣脱时?
有的女性被强奸或被强奸未遂之后,却无法控告嫌疑犯以强奸罪处罚,最终嫌疑犯被认定为猥亵罪或者以女性自愿发生关系为由逃脱处罚。
所以,当女性遭遇强奸之时,首先要懂法,知道强奸罪与猥亵罪有何区别,其次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时间报警取证,证据越多,对自己越有利。
强奸罪与猥亵罪有何区别?判定猥亵罪有以下三点:
1.存在暴力威胁
2.存在猥亵行为
3.受害者不仅限于女性
怎样判定为强奸罪也有以下三点:
1.发生了性关系
2.存在暴力威胁
3.违背了受害者意愿
这时候肯定会有人问,强奸罪要发生性关系才算吗?没有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罪呢?
这时就需要依据具体的案情分析才能确定,如果是属于犯罪未遂的,还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如果是犯罪中止的,可能不会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女性发生性交的行为。
要是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没有想要性交,而是以其他行为比如抚摸女性构成犯罪的,就是强制猥亵罪。
一般就强奸犯罪来说,几乎都是是靠受害女性的身体鉴定和现场的勘验以及双方陈述的可信度去判断强奸罪是否成立。
所以当陈述证词时女性也不得虚假陈述,因为可能会面临处罚,而且也会让公安机关觉得你的陈述可信度低,要是这时你又缺失其他相关物证,那么能成功控告对方的机率就大大降低了。
所以当了解了强奸罪与猥亵罪的区别,那遭遇强奸时最重要的就要懂得如何第一时间取证以及保命。
受害女性机智逃脱案例在以前的新闻中,有两个强奸未遂的案例让我印象深刻,这两个女性都机智地逃脱了强奸犯的魔掌。
第一个案例中的女性在遭遇强奸时做了很多人没想到也不敢做的事。
当时她被强奸犯拖到车上,动弹不得,强奸犯把裤子脱了,想要发生关系的时候这个女性用手一把抓住了强奸犯的下体,强奸犯因为太痛了而不得不停止犯罪行为。
命根子被这位女性拽着,他一有什么小动作命根子都会传来疼痛,所以无法实施犯罪也无法逃脱,直至被警方抓住。
第二个案例中的女性也很机智。
当她在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时发现车库里没有开灯,一片黑暗,停完车后她打开手机手电筒想要离开,结果被强奸犯拖拽。
她第一时间是告诉强奸犯自己的钱财车钥匙都可以让他拿走只要不伤害自己,但是强奸犯明确表明自己不要钱只要人。
所以女性假装妥协并配合他,说要脱衣服,当强奸犯松懈的时候这位女性就趁机挣脱逃跑,可是又被抓回来了。
然后女性挣脱不过,再次假装配合,让强奸犯脱衣服赶快做完离开,趁他脱衣服之际女性又趁机逃走,这次成功了,并且第一时间报了警,身上的拖拽痕迹和擦伤痕迹都可以当做证据。
所以当女性遭遇强奸时,可以试试以上这些方法,如果觉得这些方法可能会激怒对方,那只能真正先妥协,把保命放在第一位,事后第一时间报警取证。
如何第一时间取证?遭遇强奸时什么证据对自己有利呢?像上面案例中所说,女性被拖拽时的擦伤可以当做证据,因为这可以证明强奸犯存在暴力威胁行为,以及受害者自己是非自愿。
事后不要洗澡,也不要整理现场,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会勘察现场以及带你去做身体鉴定。
如果有阴道插入行为,身上抓伤,组织损伤,疼痛等等,医院都会取样检查,指甲里因为抓挠残留的对方的皮肤组织也是证据,如果身上或者衣物上沾上对方的精液毛发等等,这些都是重要证据,尽可能保留。
为什么说要第一时间呢,因为如果时间长了,身上的损伤痕迹可能会消失,犯罪现场也可能有所改变,到时候取证就变得艰难,没有足够证据指控对方,对方就很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甚至咬定你是自愿的。
不要觉得屈辱,因为被伤害不是你的错,我们都不愿看到强奸犯得逞后逍遥法外而受害人郁郁寡欢甚至寻死。
第一时间报警取证,抓住强奸犯,让他受到法律制裁这才是我们应该看到的结果。
希望女性在遭遇强奸时,懂得保护自己,懂得保留相关证物,以及有站出来指控强奸犯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