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有什么症状和反应,你们见过最脏的人有多脏?
我家的女房客,39岁,身材高挑,双眼皮大眼睛,肤白貌美,说话温声细语的。穿着时尚,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她在我家住了半年后,我才发现,这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她可能是目前我见过的最脏的女人。
第 一次见到我家女房客的时候,是中介公司领着她来的,我这套房子是学区房,物业也比较便宜。相对来说还是好租的。而且,我这套房子里面一应家居俱全,可以拎包入住的那种。
她给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干净利索,很有女人味的那种,我是女人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是很注重形象的,想着,这样得体的女人,应该很勤快,不会把我的房子弄得乱七八糟的。后来,她还说自己有一儿一女在这边五中上学,因此才租房,也是为了图个方便。
我们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双双签订了2年的租房合同,因为我搬家后把这套房子大致粉刷了一下,家具虽说是原来的,但都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女房客也表示对房子比较满意。随即我就把自己家的房门钥匙给了她。
大概过了半年的时间,那时候正是放暑假的时候,她突然给我电话说:“姐姐,你过来一下吧,天 然气公司的人让把管子换一下,说老化了,我一听,这不是小事情,恰好老公正在家里,于是,我们两个就开车先买了天 然气管子,然后就上楼去了。
我敲了一下门,给我开门的是一个小女孩,穿着个吊带睡裙。空调开得很大,但眼前的一幕让我不禁皱起了眉头。客厅里,我那玫瑰红色的沙发早已经没有了原来的颜色,上面堆放着零食袋子,还有吃剩下的泡面都在沙发上放着。上面还有小姑娘的小内裤,小胸 罩都在沙发的扶手上搭着。臭袜子,鞋子沙发上到处扔的都是,上面还有菜汤流过的痕迹。整个客厅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看着眼前的一切,我心里一阵犯恶心,这时候,老公已经打开了厨房的门,更让人 大跌眼镜的一幕是,厨房里的碗筷水池子里面都堆满了,苍蝇都乱哄哄地飞着,抽油烟机的表面都已经无法形容,我的煤气罩上面已经厚厚的黑色油污,还有几根黄瓜已经烂掉,散发着难闻的臭味。调料瓶横七竖八地摆放一片,整个厨房的灶台上简直没法直视。
看着,这些我的胃一阵阵往上翻。就忙跑进了卫生间,然而卫生间的一幕也让我大开眼界。交给她房子的时候,马桶是特意换了一个新的马桶,现在马桶盖子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马桶的周边都是黄黄的,厕纸还有卫生巾卫生间里扔了已经到处都是。洗手池上还放着三条内 裤,三双臭袜子。洗手池上面黑乎乎的,估计都没有人打扫过。
看着眼前的一幕,我敲敲刚刚给我开门后直接去了卧室的小女孩子的门。想着告诉她注意一下个人卫生,然而,打开卧室的门差点被卧室面的味道熏晕。一瞬间干呕不止。
只见我那原本宽大的床上,躺着那个开门的小女孩,旁边放着各种零食,油炸食品,臭豆腐,辣条,鸭脖子、鸭肠、榴莲,床头柜上放着几个外卖的餐盒,那些吃剩下的食物在那里敞着,有的汤水直接撒到了地上,腐臭的问道在屋里经久不散。
小女孩手上拿着个手机,一边看视 频,一边吃着零食,还一会哈哈哈哈地大笑着。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原本我的电脑桌上堆积着一大堆衣服。地下还铺着我家买的竹凉席,一个男孩子也在旁若无人地盯着手机看着视 频。我那两盆芦荟早已经枯萎,看着这样的一幕,我真的恶心得不行。我就问那小女孩,你 妈妈平常干什么?家里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
小女孩头也不抬地说,我妈一般晚上10点多才回来,早上给我们做一点早餐就走了。会给我们零花钱,大部分时间会给我们两个点好外卖。我妈平常的时候都在麻 将场里面打麻 将爸爸在外边挣钱,平常很少回来。没钱的时候,都会给我们微信转账。我现在终于明白,这原来是一个全职妈妈。一个全职妈妈不是应该给孩子一个明亮干净的学习环境吗?
这光鲜亮丽的女房客真的是颠覆了我的三观。在我老公给她换天 然气管子时,我给她打了个电话,顺便提醒了她一下,让她把家里的卫生搞好,否则,房租到期了,我会收回房子,不会再续租的,而且希望她搬家的时候,把我的家能给我打扫干净。女房客肯定知道房间里的一切,连连说知道了,今天回家一定打扫干净。还说保证打扫干净。
看着这样的房子,我真的很无语,这得是多么懒的一个妈妈。这样的妈妈能带出来的孩子能勤快到哪里去呢。
这时候,从隔壁卧室了里传来了汪汪的狗叫声,我闻声一看,原来,这个房间里还有一只小狗,打开门一看,是一只脏兮兮的小狗,我估摸着刚养的时候这只小狗应该是白色的,现在见到这只小狗根本就分辨不出来到底是什么颜色的狗。小狗在屋里面一直不停地跑着,狗屎尿水的痕迹到处都能看见。
在房间的一角,还有一个大的塑料篓子,里面堆满 了各式各样的脏衣服,满满的都放不下了,篓子旁边的地上还有几件内 衣和内 裤丢在地上,小狗时不时地在上面嗅嗅,看着真的让人作呕。脏篓子的旁边还有食品包装袋,外卖餐盒扔得满地都是,鞋子,衣服很多,横七竖八地扔得地上到处都是。
我赶紧关上了这令人作呕的房间。
在我老公装管子的期间我带上口罩,把客厅里稍微 整理了一下。等老公装好,我们果断离开。商量着这个房租到期一定不会让她再住了。
真的很难想象那样一个画着精致妆容,穿衣得体的女人的家竟然是这个样子。我也真心佩服。一边在外边扮演精致御姐,一边私生活又脏又乱,邋遢不堪。我这个女房客在家里这样她丈夫对她这样的行为不知道会怎么看,我都怀疑当初她丈夫是怎么看上她的,是仅仅因为漂亮吗?这样的行为能给孩子做出什么样的榜样?从小孩子的房间的现状真的为孩子的未来担忧。
俗话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全职宝妈,如果连家里的卫生都不能很好地保持,又如何能保持好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呢?孩子整天生活在满是垃圾的房间里,孩子的身心健康又怎么能保证呢?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你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的未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你见过这样邋遢的妈妈吗?
在外边买回的食物导致中毒?
感谢邀请,食物中毒较常见但又较棘手
首先抛开理论性的东西从实际生活讲投诉是肯定的,有关部门受理后,要取证,可食物中毒这事,发作都滞后性,一般都不会有所预料,能预料到也就不会吃了,所以也就不会留着证物。像食物残渣之类的,谁不可能也打包走。即便事后能再垃圾桶里翻出,那也已经腐烂了,都过去十几小时了,能不腐烂吗,所以这无法证明食品在商店里不是好的。我会说,在这之前并没吃过别的东西啊。当然,这个自己很清楚,也能够判断,可第三方并不知道啊,我又不能把肚里的东西掏出来看,弄不好人家还说我讹诈呢。 这种事情,不像是在职工或学校食堂,有几十人在吃,如果集体发病,时间且相同,就很容易说明问题。可在饭馆或买零食,就不好说了,因为,用餐的人比较所属分散,有先后,肠胃有好坏,所以这就又难说了。
正常人为解决有如下解决途径,仅供参考:(下面有正规司法途径的详细操作,在前面简单处理行不通的情况就用司法途径)
第一,和解,这样能尽量多得得到赔偿,前提是对方能配合。其实,对于从自己割肉认错,任何人起初都不会很配合的,看你怎么与他们协商了。比如可以用起诉或媒体曝光来“威胁”他,逼他们坐下来谈这个问题。最下策是召集亲友聚集到人家店里去闹,这样会把事弄复杂。
第二,媒体曝光,现在的新闻媒体就喜欢管这种事,关注一下你们当地新闻就有类似的新闻热线。不过要上电视,呵呵,利弊你自己考虑。
第三,可以去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投诉,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有人帮你出面处理。
第四,实在都不行,就起诉吧,过程会有些麻烦,成本也不低,一般不为出口恶气,不建议你走诉讼的路
那么如果不得已走到这一步食物中毒案件调查取证的四个基本环节
1.1中毒病人
中毒病人是证明危害结果发生、危害程度大小的主要证据。对中毒病人的调查,要注意区别“证据线索--证据材料--证据(定案依据)”,切不可把证据线索和证据材料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譬如,有一个学校中毒案,医务室提供的就诊登记为143人,执法科室的个案调查显示病人为96人,那么本案中毒病人究竟是多少?以往,卫生技术人员在对中毒病人调查时,习惯于通过部分病人的调查,根据统计学原理来推论食物中毒,然后又以医务室提供的就诊登记人数确定为中毒人数。“中毒病人由食品卫生医师诊断”,但从案件认定事实来看,每个中毒病人均须有一个或几个证据入卷。特别是“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是每个确诊病人必须具备的,而且还需要被调查人必须签字认可。因为中毒病人的多少、危害程度大小,往往是对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事实依据,也是认定受害人与中毒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并依此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关键所在。调查中毒病人除了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以外,收集和复制病历、就诊记录及临床辅助检查资料也是不可或缺的。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调查病人要善于使用询问笔录,它既可弥补调查表格的缺陷,又可进一步挖掘证据线索。
1.2 未食用者
未食用者包括同餐未发病者和同住未同餐者。这些人的饮食情况和发病情况对食物中毒案件的认定也是不可替代的。他们的作用犹如科学实验的“空白对照”,可以佐证中毒的发生与否,确定中毒餐次或中毒食品,结合病人的饮食情况确定或排除传染病。但是,由于食物中毒发生后,病人采用了统一的个案调查表,操作起来比较规范,加之调查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病人的症状、饮食史及其采样方面,所以,对于未食用者的调查就有可能成为被遗忘的角落。特别在无法查清中毒食物的情况下,未食用者的相关资料就成为案件功亏一篑的症结所在。
1.3 中毒食品或中毒餐次
在一个食物中毒案件中,查明中毒食品首先依赖于饮食史的调查。如果中毒发生在聚餐或者会议用餐(特别是自助餐)的时候,查明中毒食品就比较困难。此时,确定中毒餐次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确定中毒发生在哪一个或几个餐次,才能推算出病人的潜伏期,进而找出中毒病人的发病规律。确定中毒餐次虽然也是依据病人的个案调查和未食用者的询问笔录,通过饮食史的比较分析加以证实的,但是在证据使用方面要比确定中毒食品复杂的多。
1.4 中毒食品的生产经营和食用过程
中毒事故的责任人可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也可能是消费者本身。只有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的手段,对中毒食品的生产经营和食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才能认定中毒责任人和分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为卫生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提供事实根据。例如:有两个烧鸡中毒案。其中,一个生产者把自己加工的5只烧鸡以送货方式交给了一个零售商,该商贩在1个小时左右将鸡卖给了5个家庭,造成了中毒。另一个零售商从某批发市场采购了3只烧鸡,经过存放20个小时后卖给了3个家庭,造成了中毒。通过对中毒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了解,我们不难看出:第一个案件的主要责任人为生产者,第二个案件的主要责任人为零售商。
2 食物中毒的鉴定
国家《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总则》确立了食品卫生专家评定原因不明食物中毒的制度,采用流行病学手段诊断食物中毒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然而在执法实践中,食品卫生专家往往从预防医学和疾病技术诊断方面考虑的多,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予以关注不够,故亟需对食物中毒鉴定工作从主体、程序、到实体方面认真加以规范。
2.1 食物中毒鉴定结论内容
所谓鉴定结论,是接受委托或者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的人,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对案件中某些专门的问题,通过分析、检验、鉴别、判断和评定作出的书面结论意见⑵。例如,食品卫生专家对不明原因食物中毒的评定意见。根据高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鉴定结论应当具有如下内容:(1)鉴定的内容;(2)鉴定时提交的鉴定材料;(3)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鉴定的过程;(5)明确的鉴定结论;(6)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7)鉴定人和鉴定部门签名盖章。
2.2 食物中毒鉴定程序
第一,决定和委托鉴定的主体是法定主体。在行政阶段是负责调查的卫生行政部门,在诉讼阶段是受案的人民法院;第二,鉴定对象仅限于获得法律认可的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即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第三,鉴定主体必须是具备鉴定人资格并获得法定机关授予执业证书的自然人,即食品卫生专家;第四,鉴定程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如,鉴定人数三名以上,鉴定人的“回避”制度等);第五,鉴定结论必须具备实体真实的条件(鉴定所依据的事实及其相关材料必须是真实的)。
3 食物中毒样品及实验室资料
食物中毒样品及实验室资料是查明食物中毒病因的关键环节,与其他案件比较有如下特点:首先,食物中毒样品是由数类多份样品组成的,(包括: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以及血液等体液,被污染的容器、用具的涂抹或刮取物),它们将从不同的角度去共同证明中毒病因的成立与否。在许多中毒案件中,缺少任何一个方面的样品,都会影响致病原因的认定。例如,细菌性(感染型)食物中毒的实验室诊断,往往需要中毒食品与患者呕吐物或粪便中均检出生化及血清学型别相同的致病菌,有时还需考虑病人血清抗体反映情况。如果在采样时遗漏某一方面的样品,或者在检验结果上缺少某一方面的阳性结果,都有可能导致实验室资料毫无诊断价值。其次,食物中毒样品及其相应的实验室资料,是整个中毒案件构成中的一段或者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出现纰漏或者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与实验室资料脱节,无论检验结果多好,也照旧使其黯然失色。再次,可疑食品的有害物质或者致病性微生物含量不仅是阳性或者超标,更应当达到可以致人急性或亚急性发病的数量(剂量),方能从实验室的角度确认为中毒食品。例如,蜡样芽孢杆菌需达到每克食品10万以上,亚硝酸盐食入净含量达到 0.2-0.5克,方可引起急性中毒。
3.1 采样
在案件调查中,虽然对不同中毒的采样各有侧重,但都需要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采样方案。例如,可以参考中毒人数及病人的临床表现,拟定血、呕吐物(洗胃液)、粪便标本的类别和份数;沿着可疑中毒食品和可疑中毒餐次线索,拟定食品及其它物品的种类、份数、采样方法和手段。样品种类和份数的确定,应当科学、适度、低成本。对于发病规模较大的食物中毒,一般至少应采集10-20名具有典型临床症状的病人的检验样品。采样时应采用“选择”方式,注意保持可疑中毒样品的典型性特征。
3.2 检验项目
样品采集之后,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应提出检验项目,就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第一,根据病人临床表现和其他调查结果锁定检验方向,即微生物或化学。第二,选定具体项目。有的中毒具有特殊症状,比较容易确定项目。例如,亚硝酸盐中毒,通过病人缺氧表现,可以提出中毒样品检测“亚硝酸盐”,病人要做“高铁血红蛋白”测定。细菌性感染型中毒选择检验项目就较为困难,需要与检验人员共同确定,切忌漫无边际的乱提项目。具体操作时要本着由易到难、由一般到特殊的原则进行检验。要特别提倡检验人员参与现场采样,并根据检验中出现线索,进行送检项目以外的项目检验。
总之,在食物中毒案件的整个调查阶段,要善于发现证据线索,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认真审查和核实证据。食物中毒案件特殊性还在于表现为大量的采用“言词证据”,由于它自身的缺陷在诉讼证明中的地位已经逐渐衰落,所以更应强调中毒病人、未食用者以及当事人的言词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特别是当实验室资料或缺时尤为重要。另外,食物中毒证据可谓“稍纵即逝”,调查取证应当突出一个“快”字。收集到证据材料之后,还应及时审核或统计,发现遗漏应及时补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洗洁精和花生油混在一起了?
这道题问的是洗洁精和花生油混在一起有毒吗 ,我们知道 洗洁精和花生油混在一起肯定是有毒的 ,我们知道洗洁精是就有化学物质的, 所以说和花生油在混合在一起的话 ,那肯定是有一定的毒性的 所以说我们这洗洁精是用来清洁盘子碗筷的 所以起到一个清洁的作用 ,而花油是油性的 ,所以说两者结合肯定是有一定的毒性的
最令你感到发指的犯罪案件究竟有多变态?
导语
在《今日头条》廝混了三年,好歹在《悟空问答》栏目回答了五千多个问题,我最大的感慨就是一些人最缺乏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很多人崇拜的是权力、金钱、偶像、神灵。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杭州分尸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被公安机关正式批准逮捕。许某某在不尊重自己生命的同时,也忽略了对其他人生存的权利,任何杀人犯罪案,其本质在于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对于具体“变态”行为的描述,是不道德的,尤其是见诸网络的案例,是不允许的,这是我的看法。
一桩杀人抛尸案中最令人感到窒息的情节
这是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案件,案发地只知道是一个叫“滨城”的地方。
五月是鲜花盛开的季节,这座叫“滨城”的北国城市,也渐渐绿色起来了。不过,初夏的暖风也吹来一股血腥的寒意。
滨城运河边的木桥上,一对恋爱情侣突然发现桥下咋个有两个塞得鼓起的编织带呢?“是不是意外财喜呵!”滿怀希望的男青年伸手就想捞已经浮到岸边的编织带。刚刚把袋子打开,这对男女情侣立即如炭火烧烤脚背一样跳起一尺高:“呀!呀!呀!这不是女人的上半截身体吗!”
......警笛长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办理凶杀案件的沈石山队长带着法医纪温军和一群专业技术人员火速赶到现场。
岸边小木桥边一个女尸的上身驱干部份在已有绿草的岸边出现,“立即布置警戒线”,沈队长命令道。于是所有闲杂人等被拦在几十米左右。
法医纪温军仔细观察和翻动尸体,摄影师镜头在缓慢转动:女尸的己被用锐器划得血肉模糊,,尸块已经开始腐败,死亡时间大概是一个星期前,法医纪温军向刑警大队长报告,现场记录员迅速完整的作了勘察报告。
在九十年代时,我们的许多案件都是通过电视台来获取死者家属的认领来破案的。
最终确认死者为本市人,名叫李华芬。死者的姐姐李华君到公安局确认了自己妺妹的尸体。
案件的突破在于一个座机号码:52139。这是本市一家机电化工商店的座机号码。经过商店业务员和会计辨认照片,立即认出这是商店老板的“相好”。不过已经有一个星期左右没有来商店了。
刑警队长立即下令:“传讯商店老板张再仁!”当张老板戴着手铐走进审讯室时,面对审讯员手中的女尸照片,张老板立即软着地,萎顿的哭腔声响起:“我说,我交待!”
死者李华芬是已婚妇女,三十多岁,颇有姿色,她嫁给其貌不扬的一个工人,这是因为她丈夫的哥哥在美国,她通过婚姻关系,和丈夫来到美国,但是,只有半年的探亲期,回国后的她,越来越不安分守己,对金钱物质的追求,使她傍上了现在的机电化工商店的小老板。并且与丈夫离婚了。
五月二日15时,李华芬来到了张老板的商店,店员们立即用上厕所、买包烟、理个发而离开商店。
俩人亲热过后,李华芬称要上广州进货,要张老板拿一千元给她,张老板夸张的一摊手:“亲爱的,我哪有那么多钱哟!”李华芬说:“那把你的BP机给我,我卖了它。”张老板眼一红,心一硬:“勒个样子,我把金戒指给你,我俩个“拉豁、扯脱,各走各路。”李华芬一把抢过戒指装进口袋扬声骂道:“啥子喃?没得那么安逸!扯脱,争吵中,李华芬提起一个二十多斤重的铁砣砣砸向张老板,脚下不稳,跌向货架,昏迷
不醒。假如张老板此时冷静一下,妥善解决问题,应该是人性对生命的尊重,他却检起铁砣砣,砸向李华芬后脑,鲜血淋漓。
结束语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张老板将在看守所每天六点钟起床,穿上准备“上路“的衣裳,坐在床边,安静的等候......
“一个恶的灵魂要尽早被超度,才可能有新的开始。”
如果狗狗中毒会有哪些症状?
谢邀。
如果狗狗是食物中毒,主要表现为:呕吐、腹泻,严重的会痉挛。所以喂食一定要注意,不要喂过期变质的食物。
如果狗狗误食毒性药物,比如老鼠药、农药这些,会有抽搐、吐白沫、拉稀呕吐,甚至便血,后期会有眼口鼻出血直至死亡。因此一定要让狗远离这些物品。
最后希望题主家狗狗能健康快乐平安地长大!
如果我的答案能帮到你,请给我个赞让我知道一下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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