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带杀人案,历史上有哪些灭门惨案?
2017年,青岛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凶手作案后还对年仅16岁的女死者奸尸。
2017年,青岛市城阳区某小区内,房东老张很发愁,因为自己把房子租给了李忠吉一家后,自己不但收不到房租,反而还被李忠吉厚着脸皮借去了不少钱,想起来简直是荒唐。
原来,老张在这个小区里有两层房子,6楼跟7楼都是他们家的,因为自己一家住在7楼,6楼就一直空着。
老张想着把6楼租出去,每个月能收点房租的同时,也不至于让房子空着,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他就开始在楼下贴起了小广告,注明了自己有房出租的意向。
很快,这则消息被李忠吉他们家看到了,他们跑过来看完房子后觉得很满意,想租下来住。老张很高兴,便谈好了租金,约定每年租金是18000元,并且是一次性交完,而且还得交1500元的押金。(18000已经包括押金)
李忠吉没有意见,可是身上只有1000元,便对老张说现在钱不够,等以后有钱了再给你补上行不行?
老实的老张也没犹豫就同意了,于是,李忠吉在交完1000块租金后,一家人就搬进了6楼开始入住了。
02.“致命租客”被催租后起意杀人李忠吉一家入住之后,房租没给够的事便被直接抛到了脑后。还有,他根本就不打算交房租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租住了30多天,这期间,他不仅没把所欠的房租交给房东老张,反而还向老张借了三次钱。第一次借了500,第二次借了200,第三次借了40。
事后老实巴交的老张越想越气,你不给房租倒也罢了,自己还搭了好几百元进去,感觉很是吃亏,必须得尽快把房租要回来才行!
于是,在这30多天的日子里,房东老张与租客李忠吉的交往,都是围绕“催租”开始的。
面对房东再三的上门催租,李忠吉彻底被激怒了!怒火让他失去了理智,他便生起了害人的想法。
随后李忠吉把他的想法告诉了妻子李晨华,经过李晨华同意后,李忠吉又跟养父李钟植和养母金善今提议,二人也表示同意。于是他们四人商量,准备把老张一家人逐个骗到家里,然后再分别进行捆绑控制。
四人做了周详的计划,2017年11月13日,李忠吉夫妻俩在小区附近的超市买了两盘胶带,四人准备了单刃刀、绳子、鞋带等作案工具,还开展了分工演练。他们商量好,如果反抗,就杀人。
03.作案6小时,房东全家全部遇害2017年11月14日,房东老张照常下6楼跟李忠吉讨要房租,此时的他完全还不知道,危险已经慢慢降临到他们全家。
随便找个理由搪塞后,愤怒的李忠吉决定今晚就实施他的计划。
下午6点,李忠吉主动上7楼,以电视被损坏为由,把房东老张骗至6楼他们家,刚进门就被早已准备好的李晨华、李钟植、金善今几人控制。老张遭全身捆绑、堵住口鼻后被拖到了卧室。
随后,李忠吉再次来到房东家,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为由,把老张的妻子也骗到了他们家。四人把对老张的手段重复了一遍,把张妻也捆绑控制住。张妻拼命反抗,遭到李忠吉和李钟植先后用手捂住口鼻,随之将其残忍杀害。
晚上9点多,李忠吉第三次上7楼房东家,诱骗老张8岁的儿子下他们家玩。诱骗成功后,刚下去张子就被迅速控制,李忠吉把纱布巾塞进他的嘴里,又用胶带缠住了嘴部。
而后,李钟植、李忠吉用绳子把张子绑好,张子想要呼喊救命,李钟植又将张子残忍杀害。
最后,李忠吉和李钟植第四次来到7楼房东家,以取合同为由,骗16岁的张女打开了房门,两人进屋后,用同样的手法控制住了张女,随后将其杀害。
李忠吉看张女容貌漂亮,顺起歹心,对已经没有了呼吸的张女实施了强奸,可谓丧尽天良。
晚上11点半,四人在他们家将奄奄一息的老张杀害。从下午6点控制老张,到晚上11点半老张遇害,李忠吉四人的行凶过程进行了6个小时,房东老张一家四口全部遇害。
04.作案现场惨烈,凶手两天后被抓获
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房东的老母亲给房东打电话,可是打了很久却没有人接。
于是老人又把电话打给了住在附近房东的婶婶,叫她去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房东婶婶去到7楼老张家后敲门没人答应,下6楼敲门也没人答应。这时候有种直觉告诉她,可能出大事了!随后婶婶便直接拨打了110。
警察赶到现场后,立刻对房东家实施撬门,打开后赫然发现16岁的张女不着寸缕的躺在沙发上,此时的她早已没有了呼吸。屋内东西凌乱,就是没有发现房东夫妻以及他儿子的身影。
接着,警察们撬开了六楼租户的房门,眼前的一幕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只见大厅横七竖八躺着三具尸体,就是房东夫妻和他们8岁的儿子。
他们全部遭到了捆绑,嘴巴里被塞毛巾,脸部被缠胶带,现场触目惊心。
随后警方立刻展开了调查,经过快速排除,很快就将目标锁定在了6楼租客李忠吉一家身上。
11月16日下午6时许,也就是两天之后,已经逃亡至北京昌平的李忠吉一家四口成功被警方控制。
第二天,警方押赴四位犯罪嫌疑人回青岛指认现场,李忠吉四人遭到很多人愤怒群众的围堵
法律是公正的,2018年9月14日上午,青岛城阳灭门案一审宣判,四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
结语: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当年灭门惨案的凶手也已经伏法。
随着时间的流逝,此事或许已经被大家慢慢遗忘,但是有一点我们却应该牢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都不会迟到。
本文由作者原创,文中房东一家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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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凶残的杀人案是哪一件?
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一个曾轰动整个资本世界的凶残杀手,一个让数百万香港人惊恐的恶魔。
林过云是一个夜班的士司机,他利用自己的职业便利,杀害了4名女性并将她们的尸体肢解,手段极其残忍。
一、第一个被杀的陈凤兰。
1982年2月4日,21岁的舞女陈凤兰下班之后上了林过云的车。由于陈凤兰当时喝了很多酒,所以上车之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林过云平时就看不惯舞女,他认为这些人十分肮脏,所以见陈凤兰在自己的车上睡着,邪恶的念头便产生了。
陈凤兰是在尖沙咀上车的,但是林过云并没有将陈凤兰往她家的方向带,而是把车子开到自己位于土瓜湾贵州街的家楼下,回家取了电线,在车上将陈凤兰勒死,然后把陈凤兰的尸体拖到自己家中,放在晚上没在家的父亲房间里。
第二天,林过云的家人都上班了,林过云便把陈凤兰的尸体拖到自己房间里,脱光她的衣服,用相机拍了很多照片,然后用到将陈凤兰的私密器官割下来,放在一个装有福尔马林的瓶子里。
这还没完,林过云又翻了陈凤兰的包,在包里找出了500块钱,用这些钱上街去买了一把电锯,回家将陈凤兰的尸体锯成七块,然后用塑料袋装起来。到了晚上的时候,林过云去上班的时候,把尸体放在出租车的后备箱,运到位于沙田的城门河,将尸体扔到了河中。
据林过云后来描述,他是突然有杀人念头的,因为他十分讨厌舞女,如果不是因为陈凤兰醉酒后上了他的车,他可能不敢、也没机会去杀人。林过云还说,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完全没有负罪感,他在处理陈凤兰尸体的时候,不但一点也不害怕,反而从这个过程中找到了一些快感,从此之后也对杀人产生了迷念,并且胆子越来越大。
二、第二个被杀的陈洁云。
陈洁云31岁,她不是舞女,而是一个叫做一问会所的收银员。5月29日,晚上下大雨,陈洁云下班之后搭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起初并没有什么异常,不过当出租车行驶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的时候,林过云突然停下车,拿出一把刀威胁陈洁云,并用手铐铐住了陈洁云的双手。
陈洁云在失去反抗能力之后,林过云取出了电线,活活将陈洁云勒死。随后的事情与林过云第一次杀人勒死,将尸体带回家中,取出私密器官之后将尸体肢解,然后找机会将陈洁云的尸体运到港岛大坑道,将尸体扔到了树林里。
这一次很奇怪,林过云杀并不是舞女,这就说明林过云开始享受杀人的过程了,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随后林过云杀的第三个和第四个人都不是舞女,这也证明林过云其实只是单纯的嗜杀。
三、第三个被杀的梁秀云。
梁秀云是一名清洁工,29岁。6月17日晚,又是一个大雨夜,梁秀云在下班后上了林过云的车,与陈洁云一样,梁秀云被林过云用同样的首发杀死并运回家中。
但是与前两次不一样的是,林过云这一次在处理尸体的时候手法很不一样。林过云不但割下了梁秀云的私密器官,还剖开了她的腹部,掏出肠子,亲口品尝了一下。但是因为是第一次这么做,所以他差点吐了。
林过云还用录像机录下了自己处理尸体的整个过程,并将录像带取名为雨夜行动。在将梁秀云的尸体肢解之后,林过云照例开车将尸体扔到了一个隐秘的地方。
可以说,林过云在杀到第三个人的时候,他的心态已经开始发生很大变化,他开始对尸体产生一些特殊的兴趣,比如说亲口尝试血腥的味道,而且还录像。
这个时候的林过云,用残暴而变态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不过林过云杀害的最后一个人,起做出的举动可以说更加让人辣眼睛。
四、第四个被杀的梁慧心。
梁慧心是个17岁的学生,长得活泼漂亮,很惹人喜欢。梁慧心在7月2日晚上参加完谢师宴之后,天下起了大雨,她便叫了一辆出租车,而司机正是林过云。
与前几次不一样的是,林过云这一次话特别多,跟梁慧心谈了很多,什么身世啊,人生啊,宗教啊,灵魂啊,还问了很多关于梁慧心的事。梁慧心原本要下车,可是林过云用刀威胁她,给她带上手铐,还带着她在车河附近游历了四个多小时。
也不知道是疲劳了还是怎么了,正在林过云滔滔不绝跟梁慧心说话的时候,梁慧心却睡着了。这让林过云十分生气,于是拿出电线,将梁慧心勒死,然后将尸体运到家中。
照例,林过云开启录像,脱了梁慧心的衣服。但是这次不一样的是,林过云对这一具年轻漂亮的尸体产生了很强烈的欲望,于是与之发生了关系。随后林过云走后了后面的流程,然后抛尸荒野。
五、林过云是如何被抓的,结局又如何。
从陈凤兰被杀开始,香港的报纸上就开始登一些寻人启事,她们无一不是被林过云杀害的。虽然有些死者的尸体被找到,但是警方并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由于死者的尸体被肢解,而且某些私密器官被割,所以这一系列凶杀案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消息通过英国在欧洲一些国家传播开,很多人对此十分关注,纷纷督促警方早点破案。
可以说,林过云智商是很高的,他在作案过程中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要不是他自己做了一件事,警察很难找到他。
1982年8月18日,27岁的林过云往一家照相馆送去了一些底片,让别人帮忙洗出来。林过云走后,店员在冲洗照片的时候,发现一些裸身的女性尸体照片,店员觉得事情十分蹊跷,于是报警。警察埋伏在照相馆四周,等林过云来取照片的时候将其抓获。
随后警察搜了林过云的家,在他家里发现了几个装有女性私密器官的瓶子,四十套记录林过云处理死者尸体的影片,其中包括他与女性尸体发生关系的影片。另外,警方还在林过云家中发现了作案工具,以及很多死者的遗物。
也不知道林过云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之下,把那些底片拿到照相馆去冲洗,结果导致事情败露被抓。
林过云在接受审讯的时候说,他在杀人的时候没有丝毫恐惧和愧疚,唯独在杀梁慧心的时候稍微有点不忍。他说自己之所以肢解尸体,还收藏器官,只是因为自己对解剖十分感兴趣;而他之所以录像,是因为他想让大家看到自己的“杰作”。
对于林过云的陈述,他的律师提出对他的精神状态提出鉴定,因为这样是是否判他死刑的关键所在。
专家团在对此做评定的时候发现,林过云在法庭上穿戴整齐、神情自若,不像是有精神疾病;而且他杀人,与尸体发生关系,肢解尸体,也很难判断是否属于精神病人不可抗拒的冲动。
但是林过云随后交代,他自己的童年十分不幸,与家人的关系十分冷漠,而且他的人生很坎坷,27岁了,却只能开出租车。林过云想以此来让专家对自己的精神状况做出有问题的评判,但是专家在对林过云做了很多测试之后,再综合各种因素后得出结论,林过云的精神状况并无问题。
虽然当时香港各界人士,包括媒体在内都要求判处林过云死刑,但是问题又来了,香港在1966年以后就没执行国死刑,港府在讨论之后,把判死刑的动议提交给英方,英国人还是给打回来了,说死者已死,对生者要仁慈。
1984年,林过云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他就这样逃过了一劫。
因为林过云都是在雨中作案,所以他也被称为雨夜屠夫,他的故事还被改变成很多电影和电视,其中有一个叫做《羔羊医生》的电影比较出名。
历史上有哪些丧心病狂的案件?
1991年,黑龙江讷河县一丧心病狂的犯罪团伙在一年内杀害42人,并陈尸于窑井内。手段残忍,更是出现食人心肝之事!
1991年10月22日,浙江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涌金派出所民警黄国华,接到上级给的任务,要他与其他刑侦人员去苏州火车站派出所带三个涉嫌麻醉抢劫的犯罪分子带回杭州。
正是这一次无意的举动,揭开了背后丧心病狂的犯罪团伙。
在地摊小说上有以本案为原型的案例
这三个犯罪分子是两男一女,根据身份显示,他们都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两男的名字分别为贾文革、李秀华,女的叫徐丽霞。这三人在苏州火车站附近被巡逻民警发现形迹可疑,便被带回派出所,在他们身上搜出3000元现金,两张外地身份证,以及口服麻醉剂等危险用品。
经过调查,这三人涉嫌在杭州以“仙人跳”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所以才会有苏州落网,移交给杭州办案的程序。
当时的杭州已是深秋,可徐丽霞还是一身暴露的单衣,冻得她瑟瑟发抖。黄国华警官见此,让人给她找来一床被子保暖。
经过一番审问便得知,徐丽霞以色相勾引异性到房中,再由贾文革 李秀华两人出面勒索抢劫受害人财物,典型“仙人跳”陷阱。
在整理完审查文件后,黄国华警官习惯性的问徐丽霞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在一阵迟疑之后,徐丽霞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我们在东北杀了二十几个人”
正是这一问,由徐丽霞揭开的残忍连环凶杀案出现于黄国华等民警面前,并且由于事关重大。徐丽霞要求局长亲自来审问。
黄国华警官在刚听到徐丽霞这句话时还以为她是精神出错了,以致乱说的。毕竟杀人已是大罪,何况还是二十几个被害者,徐丽霞如此说出这些话来,会难逃死罪。
可接下来徐丽霞又说:“我还有一个大案子,比这个案子大得多。如果我把这个案子说出来肯定是死,你肯定会立大功。我们在东北还杀了二十几个人,但我希望你们局长能来见我”
事关重大,黄国华警官立即向当时派出所最高职位的赵副所长报告,赵副所长便以“局长”的身份提审徐丽霞。
苦命的徐丽霞,从死人坑里爬出来。徐丽霞是个苦命人,家住齐齐哈尔市。家里四姐妹,她是最小的一个,在幼儿时期父母就已双亡,全靠着15岁的大姐苦苦撑起一个家来,把三个妹妹拉扯长大。
当时她们家是五保户,经常左邻右舍给一口导或一口菜。一直到最小的徐丽霞读完高中之后当了一名幼儿园老板,她们家的日子才开始有些好转。
徐丽霞结婚后,与丈夫感情不好,经常吵架,在生了儿子后,由于要带孩子,吵得更频繁。每一次吵架之后,徐丽霞总会跑到大姐家。那个年代还保守,而大姐只会苦口婆心的劝她多忍忍,看在孩子的份上。
1990年11月的一天,又再一次与丈夫吵架后,徐丽霞或许不想在听到大姐的唠叨,她这次并没去大姐家。而是到齐齐哈尔火车站转悠,没成想这一次她遇到了一个恶魔,并改变了她往后的人生。
贾文革讷河县人,只比徐丽霞大一岁。此人长得一表人才,曾是讷河县机械厂的工人,其妻子李艳珍是他师傅的养女,在结婚之后还与厂里别的异性乱搞男女关系,之后被开除。
随后他学了些杀牛羊的活儿赚了些钱后,又在讷河租房开了一家糖果厂,至此开始在火车站以招工的名义拐骗女性到其住房后强奸并杀死丢到所挖的地窑中。
当身材高挑,长相不错的徐丽霞在讷河火车站转悠时,就已被在此“狩猎”的贾文革盯上。
在贾文革的一番花言巧语并许诺为其找工作之后,单纯的徐丽霞把自己的遭遇向贾文革和盘托出,并同意与贾文革共同去所谓的糖果厂上班。
在到达贾文革家的当晚,徐丽霞就被他强奸。此时在贾文革的心中,徐丽霞已是无用之物,便双手掐死徐丽霞,另外还用铁丝绑住她的双手,之后贾文革把认为已死亡的徐丽霞丢进地窑内。
在地窑内的徐丽霞不久就醒过来,但也被地窑内的堆积如山的尸体给吓坏了,这些尸体有的已腐烂如烂泥沾在徐丽霞的身上有的尸体是刚死亡不久的,表面狰狞,令人恐怖。
地窑▲
命不该绝的徐丽霞挣脱束缚从死人堆的地窑内派出,但因在移动地窑盖子的声音惊动到贾文革,她在一次被抓。
而贾文革发现这个女人竟能在这种情况下生还逃出,便产出了拉徐丽霞入伙的想法。
命运为对方掌握,徐丽霞只能认命。至此也开始了她从受害者转变为迫害者的生活。她也曾逃跑过,可都不成功,还换来贾文革一身的毒打,并威武徐丽霞,早已知道她在齐齐哈尔的家庭住址,要是不听话,便把她老公儿子也都给杀了。
在往后的日子,贾文革还把李秀华等人拉入伙。
从1991年的1月份到8月份,徐丽霞以色勾引十多名男子到贾文革家中,都一一被杀害后丢进地窑内。而这期间,徐丽霞也被逼用刀捅受害人。
贾文革这个杀人狂魔更是切下男受害人的肝脏以及生殖器官炒熟之后吃。
曾经有一次他们骗来一对卖黄豆的父子,在控制父亲之时,这名父亲大喊在门外的儿子快走,但本可独自逃亡的儿子不忍丢下父亲,硬是冲进去相救,结局是也难逃贾文革等人的毒手。这一次事件是贾文革团伙所遇到最惊险的经历,假如那名儿子独自逃亡并报警,贾文革团伙绝对提前浮出水面,后面也不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地窑▲
1991年8月份,眼见天气大热,地窑内的腐尸所发的臭味难掩盖住。贾文革命另外一男一女留下看守地窑,他则带着李秀华 徐丽霞前往南方继续以“仙人跳”的方式抢劫钱财,一直到他们在苏州落网,最后被移交给杭州的黄国华警官等人。
杭州警方在获得这些情况后,通知讷河县警方调查贾文革的住处。地窑内的死尸证明徐丽霞并没有说谎,至此杀人狂魔终被抓获。
地窑的尸体,经过法医一个多星期的鉴定,共发现42具尸体。在还没有dna技术鉴定的情况下,法医硬是从腐尸中拼出42个受害人。由于长时间吸入有毒的尸臭味,即使戴上防毒面具,有的法医还是当场晕倒并引发肺炎。据说受伤最严重的法医至今还受当年吸入过多的尸毒所引发的疾病困扰。
贾文革的地窑 ▲
1992年1月8号,齐齐哈尔中法院开庭审判并上报省高法院后,判处贾文革、李秀华、徐丽霞 、孙文力 、李艳珍(贾文革妻子)、王艳玲(贾文革的另一个姘头)六人死刑,于24日在讷河召开公判大会,并执行枪决。
据悉,黄国华警官因未能为徐丽霞争取到免死刑,从此一直留光头,并在四十来岁的年龄就提出退休。徐丽霞从受害者转化为行凶者顾然令人同情,但在被逼迫之后确实也有机会报警,但或许她顾忌太多,并没有付诸行动。
她在最后的日子写了一封遗书给其大姐,字里行间令人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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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家乡当地曾发生过轰动一时的奇案?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当地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案子。大家搬个小板凳耐心听我讲完吧,如果看完不过瘾请接着读第二遍。
九十年代的深秋的一个小雨夜,一位漂亮的少妇刚从纺织厂下夜班回家,当时她骑着蓝色飞鸽自行车行驶在衔心新建的一排商铺门面街上。那个时候刚兴起建造商铺之风,这片城区属城中村的地皮,于是建起三排长达三百多米的商铺街道。商铺星川字摆列非常显眼。骑车女人叫小丽,在县城国棉一厂工作。
当自行车行到商业街的尽头时一个瘦个蒙面人拦住了小丽,小丽知道遇上了坏人准备蹬车猛冲过去,可那人却双手死死抓住了自行车后座板。小丽的车倒了人也差点摔了一跤。蒙面人立即三拳向小丽当头挥去,小丽被打晕罪恶在夜色中实施。
天刚麻麻亮,一家早点铺的大妈在门口点火生炉子,隐隐听见夜色中有微弱的呻吟声,大妈壮着胆子向巷口张望,模糊夜色中发现一团东西向她这有灯光的地方缓缓蠕动,大妈慌神了。整条街道尚还一片漆黑,只有大妈因卖早点起得早开了灯。大妈连忙进屋喊还未起床的老头儿,因是深秋穿衣多点,等大妈和老头双双出来时,那呻吟声就在大妈早点铺门口。大妈壮着胆上前仔细瞧瞧,只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姑娘一息尚存只剩下拼命发出的呻吟声。大妈连忙报一一零。一番忙乱后,姑娘被送住人民医院抢救警方马上展开调查。
姑娘经过一天救治最终医生无力回天,还是去了。但就是这个去世的姑娘最后的几句遗言帮助警方抓获一名罪大恶极三条命案在身的凶手。
去世的姑娘正是当晚下夜班的小丽,在那个黑夜她被凶手强暴凌辱后,凶手掏出随身携带匕首朝她浑身乱刺以达到杀人灭口的目的。但是小丽却在生命最后说了三句话帮助警方最终抓获Z犯并将其伏法。此人深藏不露混在平常人群之中,殊不知真正的恶魔就隐藏在普通人群背后。
小丽遗言第一句:Z犯威胁她顺从否则马上杀死小丽。Z犯说他已杀了两个,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结合目前情况来看两条人命至今无人怀疑到他身上。警方马上对辖区展开调查是否有年轻女性失踪。刑警马队长马上想起三年前有位家长报女儿失踪案。而且这起案子成为积案至今无头绪。
据该家长称,女儿小婷文静内向从不与校外闲杂人员联系,那时毕业班初三上晚自习,老师证实小婷上晚自习放学就走了,而当晚家长始终未见孩子回家,附近周围寻找半年之久毫无线索,警方一度怀疑小婷是否被人贩子拐走,九几年时正是人贩子猖獗犯Z之时。此案因为没有重要线索后来成为悬案,小婷父母一度以泪洗面怀疑女儿遭遇不测,活不见人死不见S。因为人贩子夜间活动寻找目标机率很小。毕竟九几年街道不太繁华夜间更是少有人影。警方调查得知小婷长相清秀十分漂亮,警方拿到手的小婷相片也证实了这点。
除小婷外,整个城区没有无故失踪女性,顿时案件再次陷入迷雾中。但小丽的第二句话又帮助警方找到确切线索。小丽说当晚她骑车到商铺街时,虽说秋雨绵绵夜色迷蒙但她判断整条街寂静无一人夜行,据此小丽判断罪犯肯定是从某个商铺中突然出来的,而且就是她骑车顺行靠前面的铺面,要不怎么人突然能出现在她面前!而且小丽还判断此人必定是在此商铺长期居住的人,熟悉她夜班时间,静夜时骑行自行车有吱啦声,此人闻声而动。
于是警方对商铺成年男性展开调查。大多数商铺都是女人守门面做点小生意,男人戓出门打工或在附近工厂工作。排查得知几乎所有人都不在商铺守夜,因为商铺空间狭小住着不舒服。有位卖干货的大姐称她们从来晚上不去商铺,一般贵重干货都拿回家其他不值钱的就懒得管。
小丽称袭击她的人不高,比她矮,小丽身高一米六七,比她矮应在一米七以下。此外那人很瘦披件塑料雨衣。当时小丽以为罪犯劫色,加上罪犯放了狠话小丽未作过多反抗,嫌疑人应无抓伤什么的。在犯Z过程中此人行为十分变态,最后拿出匕首直接S人灭口。小丽认为Z犯肯定杀过人,因为用匕首刺她时非常凶狠不顾死活也不听小丽哀求。
小丽虽往矣,但我认为她是个女英雄,要不是她的挣扎求生最后的三句话,恶M有可能会再度强J杀N再度实施犯Z。当时Z犯肯定比较慌乱以为小丽已S亡,而刚烈的小丽撑到生命最后为警方提供三条重要线索。最终在三条线莱下得以捕获Z犯,为人间除害扫魔。
案件进入迷茫阶段后警方并没有放弃继续展开侦破。警方注意到在调查门面房所有商户时,其他人都作出一般态度配合警方调查取证,惟有那位卖干货的大姐显得格外认真对此事格外注意。当警方询问大家近期可见过有人穿蓝色雨衣时,其他人的回应是一般外出都打伞,家里基本没有雨衣。而那位干货大姐明显一楞随之强调家里连雨衣影子都没有。又强调说现在不像七八十年代要穿雨衣干农活。刑警马队长随口问一句她家男主人在干什么工作,干货大姐先是说和她一样做干货小生意,随后又强调说在附近木材厂上班。
马队长回所后立即调出这家人户籍寻找疑点。男主人身高一米六三,偏瘦,长相委琐。而女主人虽身形高大,但有一只眼睛是安的假玻璃眼非常影响外貌。随后警方去木材厂调查,负责人说那人前天才进厂,刚上班不到三天时间。马队长联想到前天刚好是案发第二天。这个人为什么在这个时间点进厂,而且周围熟人都说他从未进过厂,一直和老婆在商铺卖干货,从开始摆摊到租下商铺到案发大摡近十年左右。而且此人不太合群经常一个人夜间在街道上散步。
警方立即将此人作为嫌疑人传唤调查,但此人非常镇定表示冤枉无话可说。马队长曾在部队当过十余年侦查兵直觉灵敏,办事雷厉风行。于是立即开出搜查证对此人商铺和住宅展开搜索。马队长带领刑警对此人住宅里外搜索未发现明显疑点,只是此人的床底下的水泥地和房间水泥地颜色不一样,经询问此人回应说当时倒水泥地时床底下那块是最后浇的,因为此前放着床休息不太方便,马队长敲击地面发现此地是实心的,便未过多盘问。各队搜索均一无所获,马队长决定对此人解除嫌疑。忽然马队长想到了什么,带着助手迅速直奔楼顶,来到楼顶马队长发现一口中号水缸上面码着杂物弄得严严实实的,但仔细看仍可见底下是口七八十年代装水的瓦缸。
马队长的心瞬间崩碎了,立即命令助手对此人抓捕上铐羁押归案。当法医揭开那口水缸时,此人的罪恶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经法医鉴定,缸中S块为成年女性二十五岁左右,身高一米六五瘦个皮肤白晳。马队长立即对此人床底挖掘,在一米深处埋有一具女S,经鉴定被害人十五岁左右,身高一米六二。洞穴中还有尚未腐烂的衣物书包,经失踪中学生父母辨认,正是他们失踪女儿小婷的衣物,顿时父母崩溃倒地昏迷。
至此马队长一天之内侦破M案将犯人绳之以法。马队长对嫌犯展开审讯,嫌犯非常狡猾只承认小丽和中学生的案子是他所为,至于楼顶水缸中无名S块他抵死不认。于是警方对此人家属展开调查,发现此人老娘和老婆都在为此人遮掩,一口咬定从未发现什么异常之处,警方传唤此人亲弟弟,此人弟弟在江城某酒店当厨师,五年前结婚成家,老婆是外地人。警方问他老婆去向,他说老婆跟他结婚不到一年就跟人私奔了现在不知具体去向。警方找到外地媳妇娘家,娘家人说她们女儿老实本分决不会做丑事,而且私奔不可能不跟父母家人联系,四年音讯全无她们也对此迷惑不解。
警方调查取证,证明瓦缸中S块正是此嫌犯亲弟媳妇,被害后被丧心病狂的Z犯用几十斤盐封在楼顶瓦缸中,周围以杂物掩盖真像。根据被害人娘家人提供的照片,此Z犯弟媳妇长相非常漂亮身材苗条。
马队长经过严厉审问,此Z犯才承认S害三人。亲弟媳妇,女中学生和小丽。多亏刚烈小丽只剩最后一口气时说出非常重要的线索,令其他两名被害人得以沉冤得雪。原来此人长相太丑,但非常好色,但以他外貌只能找个和他差不多的老婆。此人在长期压抑和幻想中人格扭曲,产生对漂亮女子占有报复的心理。当此人弟弟带回漂亮老婆后,此人产生内心强烈不满。他弟弟长期在江城工作两三个月才回家一趟,于是此人趁他老婆和老娘不在时,将弟媳强J并S害,之后又恶毒水缸藏S。女中学生也是此人跟踪多天后伺机强J残H,后又将S体埋于自个床底下。恶魔的恶根本让人无法直视和想像。之后此人又注意到美丽少妇小丽,观察寻找机会达一年之久最终将小丽Q奸S害。
四年三条人命。警方怀疑Z犯家人共同实施包庇,但又苦苦找不到重要证据。这家人除了在外工作的弟弟外,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老婆老娘应该是蛇鼠一窝有包庇窝藏罪,否则此犯S人藏S这么大动静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说一坏坏一窝是有道理的,否则真像不会掩盖这么久。而此犯弟媳妇失踪后被传与人私奔也是他们家自个说出来的。人心啦到底有多黑暗,只有苍天知道,我们真的无法想象。
刑警马队长侦破此案后买了一挂鞭去小丽坟头鸣放,铁骨铮铮男子汉在小丽坟头长跪不起痛哭失声。这是马队长从警以来接手侦破的最大惨案,一犯三命闻所未闻。移交看守所那天马队长和此犯单独呆了半小时,之后大家看到嫌犯走路不稳了。马队长暴D了此犯,他说顶着工作饭碗不要也要让那畜牲醒醒。
最后告诉大家我讲的绝对不是故事,而是发生在我们本地的真实案件。我怎么知道的,当年街头巷尾都在说此案。还有当年我爸在法院食堂做饭,Z犯执行枪毙时我爸还见过此犯,直言此犯长得不像个人样子!
男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女子被男子强奸后,起身时由于体力不支,滑入水中溺亡,男子看到女子落水,由于不会游泳,慌忙逃走,男子构成强奸罪无疑,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个问题貌似简单,但实际上暗藏陷阱。实践中,根据不同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单独构成强奸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数罪并罚。因为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不过其实无论怎么认定,其实对男子的处罚不会有太大差别。
下面我展开讲讲:
一、为什么可能被认定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这个认定,可能很多人会提出疑问:人都死了,还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事实上,很多犯罪行为都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法律对于一些特殊的犯罪,不再将导致被害人死亡另行评价,而是将被害人死亡作为犯罪本身的加重情节进行处罚。不过,这些加重情节的处罚往往比数罪并罚更重。
比如说,绑架罪一般情况下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如果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而一般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来看,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虽然不会按照故意杀人罪与绑架罪数罪并罚,但处理结果更重。
而强奸罪是同样的,如果以强奸为目的故意杀害被被害人,或者强奸这一行为本身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仍然构成强奸罪一个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这一规定,强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的导致被害人死亡,是指强奸造成了这一后果,包括为强奸故意杀害被害人、强奸这一行为本身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被害人因强奸自杀等各种情况。
所以,如果题主问的这个案子,最终被认定为是因强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话,就会被认定为强奸罪一个犯罪,但加重处罚,而不是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两个犯罪。
二、还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两个犯罪从前面的规定来看,故意杀人行为是否被强奸罪吸收,主要看行为人有几个目的。
如果单纯以强奸为目的,杀人只是手段,或者被害人死亡是强奸造成的,那么行为人就只构成强奸罪一个犯罪。
如果行为人杀人后,再奸尸,那么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不构成强奸罪。如果行为人强奸以后,另起犯意,故意杀人,由于故意杀人与强奸无关,所以行为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两个犯罪。
去年3月12日,广西柳州,男子覃某在小区地下车库,抢劫女子吴某未果,用胶带捆绑吴某,给吴某喂食了具有镇定、催眠作用的药物,带到郊外再次索要钱财,仍然未果,就强奸了吴某。之后,覃某为防止吴某报警,用刀割破了她的喉咙和手腕,吴某因失血过多昏迷。覃某将她扔到废弃水塘内,导致吴某溺水死亡。
最终,覃某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对作案工具越野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里覃某的故意杀人动机产生于强奸完成之后,所以被认为构成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题主这个问题里,如果没有“男子看到女子落水,由于不会游泳,慌忙逃走”这个情节,是肯定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只会构成强奸罪一个犯罪。
但是题主讲男子看到女子落水了,那么由于女子落水是男子之前的强奸行为所导致,男子对女子就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子虽然不会游泳,但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寻求他人帮助,或者使用工具等方式进行救助。但男子却没有实施,直接逃走。如果之后通过鉴定等方式,可以确认当时通过及时救助,女子不会死亡。那么男子将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动机产生于强奸完成后,不能被强奸罪吸收,应当数罪并罚。
当然,实践中,由于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需要看细节,是否能够认定还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才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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