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美女囚犯被枪决,袁静杀害女记者赵菲菲事件是怎样的?
2011年6月3日中午,位于贵阳市金阳新区的黔中早报社附近,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记者杀人案。袁静,贵州都市报首席记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菜刀将赵菲菲疯狂砍杀12刀之后匆忙逃走。6月6日凌晨,24岁的赵菲菲因抢救无效死亡。袁静,男,汉族,1986年2月20日生,原籍贵州习水县良村镇良村村群兴组人, 事发前为贵州都市报首席记者。被害者赵菲菲为其前女友,而且两人曾有过长达7年的恋情。
是不是因为房子引起的?
据来女士丈夫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再结合之前的新闻报道,许某某希望能将拆迁分到的房子作为儿子的新房而来女士并不同意,之后又在装修等方面产生分歧,曾多次争吵。
所以,也许房子就是引发丈夫许某某杀害来女士的最大导火线吧!两人虽然表面上恩爱,但是私底下却多次因房子的事情争吵,也许在房子的事情上许某某争不过来女士,才引发了不满,怀恨在心,从而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虽然警方对许某某是如何杀害来女士并如何进行分尸分散抛弃等细节没有过多地公布出来,但是对于广大网友而言,更加希望看到的就是法律对许某某的判决了!
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显然,对于许某某这样一个如此心狠手辣的人,杀人手段如此残忍至极,而且还是蓄意谋杀,事后还毫无悔意,情节相对比较恶劣,应该会被判处死刑!
如果没有被判死刑,唯一会给他罪行减刑的也许就是他的小女儿了,不知道法律会不会考虑到他还有个未成年的女儿,从而给他一个活着的机会!但这可能也要取决于小女儿的言辞了!
但不管怎么样,触犯法律就要受到制裁,否则难以平息民愤,也难以还社会一个公道!所以,我们就静等法律对许某某的裁决吧!
南京女大学生云南被男友杀害?
私生活如何是别人的隐私和权力,但是绝不是应该被杀的理由,对于李同学的遭遇,已经是很可惜很遗憾了,还去受害人社交账号发布的照片评头论足,指责人家私生活随便的人,我只想说:劝你善良!
将心比心,换作这女孩是你的亲戚或者朋友,都已经遭遇如此不幸了,你希望别人这样去指责她吗?如果不希望,那么就别去对她的家人造成二次伤害。
网友们,这样真的好吗?事情都这样了,对李同学的家人已经造成极大的伤害了,可是有些网友的行为真的令人心寒。
死者父亲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女儿跟男友“是在地铁上认识的”,于是有网民指责受害人“交友比较随便”;如果不是发生这样的事情,剧情想象得更美好点,他们最后走进婚姻殿堂,也许你就会说这叫一见钟情修成正果了。所以,因为在地铁上认识就说人家交友随便这样真的好吗?
有媒体报道提到“两人同居后经常吵架”,有网民则批评“刚毕业就同居,生活不检点。首先,这是别人的私生活,现在很多大学生都自己出来租房子跟男朋友或女朋友同居,虽然我个人是极其不赞成这样的做法,但是在这我想说的是,那是别人的私生活和隐私,不要等到出了这样的事情后就在网上隔着键盘各种指责。善良点。
还有人对受害人在社交账号发布的生活照评头论足,暗指死者私生活随便,为什么不去指责男朋友的行为,她都已经受害了,死者为大,积点口德不行吗?
虫虫有话说最近我也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本来这个问答不想回答,但是觉得还是有必要说些什么。
首先,女孩子们,一定要洁身自爱,交友要擦亮眼睛,如果自己拿捏不准,多参考家长的意见,毕竟人家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而且这个世界上,也只有父母是真正无条件爱你的,也许你们有时候会因为代沟,因为观念不同谈不到一块,但是他们出发点都是爱你的,所以,多听听家长的意见,如果遇到困难不要一个人扛着,多寻求帮助。
其次,劝那些键盘侠们,你不需要开口,也许只要敲敲键盘,但是有些文字对其家人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我们帮不上忙,但是请善良,不要再去伤害他们了,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不是她也不是她的家人,不能感同身受,但是至少我们可以不去伤害。
死刑犯被枪毙后?
家属不能对死刑犯收尸,也许你认为不近人情,不过处置方法让家属省心了,外籍罪犯尸体又该如何处理?看完总算明白了
很多人不知道一个人犯了死罪,被处决之后,他的遗体该如何处置?有人说死刑犯的遗体不能归还家属,这到底是真是假呢?
还有一些外籍人士,也可能在中国犯下死罪,那么,这些外籍人员的遗体又该如何处理?其实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是我们不懂而已,毕竟谁都不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小老师和父母都教育我们要好好的做人,千万不能违背道德伦理,更不能违法犯罪
很多人家里都不会有死刑犯,也就不知道死刑犯被枪决后,遗体该如何处理?所以会感到好奇,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死刑的分类,死缓是否意味着两年后再执行?死刑是有分类的,我国采取的是慎用死刑的制度,死刑分为立即执行和死缓(死刑缓期2年执行),立即执行非常容易理解,那么,缓期执行又是什么意思呢?
很多人认为死缓是不是缓一缓再执行呢?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我国的一项关于死刑执行特有的制度
死缓针对的是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必立刻执行的犯罪分子,已经判处了死刑,同时法院宣告缓期两年执行,于是,很多人又疑惑了,是不是两年后就要执行死刑了呢?
其实在这两年中,是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合于死缓的人,一是罪该处死,第二个条件就是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
那么也不是大多数认为的,两年后就要把他处决了,在判处死缓的这两年间,有三种的处置方法
1、首先在死缓期间,没有发生过故意犯罪了,死缓期满后,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在这期间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死缓2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但是如果还发生了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现在的故意犯罪,还有一个补充就是情节恶劣的
现在我们已经明白了死缓的执行方式,那什么人又适用于死刑立即执行呢?这是针对那些罪大恶极、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的危害、情节特别恶劣,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
死刑犯的遗体该如何处置?那些被执行死刑的人,他的遗体又该如何处置呢?为什么有些人说尸体不能交给家属?
死刑犯在得知自己即将执行死刑时,会特别的紧张、恐惧、焦虑,哪怕他们犯下了滔天罪恶,同样惧怕死亡,一些人甚至夜不能寐,因为醒来就意味着要永久的离开这个世界了
但是他们最后还有很多心愿,只要要求不过分,监狱基本都会满足,比如梳洗打扮一番,漂漂亮亮的离开,或者吃点好的,不过更多人都是想见亲人最后一面,交代一下后事,死刑犯在见亲人最后一面是,双方都是哭的稀里哗啦,毕竟这可是生离死别,以后永远不能相见了,所以说千万不能违法犯罪啊!否则后悔都来不及了
还有的人是平静的面对,他们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临,自己欠下的债,始终要还的,再害怕也没用了!
时间一到就会押赴刑场准备执行,而且刑场还有一辆救护车,一方面是怕被执行人,当场吓到晕厥过去,所以需要医护人员救醒后才能继续执行,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人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为社会做出最后的贡献,以弥补生前的罪恶,也算是赎罪了
所以被执行后,通过法医检查确认已经死亡,就需要救护车把他运送到医院,通过手术移植器官,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死刑犯的遗体火化后,在交给家属:
死刑犯被枪决之后,家属是不能收尸的,通常都会被立即火化掉,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要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等及时的审查,涉及到财产继承,家事嘱托等,要把遗言、遗书转交给家属,但也要复制附卷备查
罪犯的遗体被火化后,通知家属在规定的期限内来领取骨灰,所以说家属一般情况下不能收尸,而是来领取他的骨灰
不过要是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为民族宗教等原因不易火化的,则可以通知领取尸体,要是过期还没有人来认领的,就由人民法院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同时还要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处理结果要记录在案
如果是外国籍,在我国犯下了死罪,被执行死刑后,就要通知该国的驻华使领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
写在最后在刑场有专门的收尸人员,基本上被执行后都要送去火化了,家属不能收尸,也是为他们考虑,毕竟被枪决后,尸体会留下伤痕,家属看了情绪激动,或许还留下了阴影,而且一些人可能是在外地犯罪的,如果前来认领尸体的话,就会产生运送的不便,直接领着骨灰回家安葬就方便很多了,而且现在大多数地区都具备活化条件了,所以,通常死刑犯的遗体都是火化之后再交给家属
总而言之,还是一句话,作为一名公民,一定要奉公守法,千万不能触碰法律!
上海杀妻案最新消息朱晓东枪毙了吗?
必须用死刑才能证明法律公正吗?非也!死刑也算是国家对人犯实行二次犯罪。消灭死刑制度势在必行,一个现代化和国际接规的国家他国家民众的观念也必须改变,历史在前进一些不合理不适应现代发展的旧制陈规必须革新方能跟上时代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