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末要上班,领导打招呼说上班了?
朋友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提问!
领导打招呼说:“上班了!”一般情况下的意思是,上班的时间到了,你们别聊天了,也别吃东西干私活儿了,马上进入状态吧!
这里面多少有点催促、警示的意思。
这种情况下,你们就赶紧按领导说的,放下手中的私事,结束热烈的闲聊,迅速进入上班的状态吧。
为了表示对领导的尊重,这时可以说:“好的!马上!”
如果跟领导很熟,平时也开玩笑,可以说:“遵命!头儿!”
这时候是领导发怒与不发怒的临界点,千万不要顶嘴,比如说:“刚到时间,急什么啊?”“整天催,烦不烦啊?”本来领导提醒一句就准备转身走的,你这么一顶嘴,没准领导就会翻脸,转过身来训你一顿。
所以说,此时最好的回答就是赶紧进入工作状态,什么都不说也是可以的。
业主基本上都是周末休假才有时间给物业交各种费用?
物业节假日放假要看那部分人放假,这关乎到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物业服务必须有应急预案,一、水电工放假必须规定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安排,因为物业是一个服务企业是靠优良的服务博取服务对象达到付费为目的的。二、基于物业的企业的宗旨和工作性质,协管和保洁员是不允许放假的,节假日正是一个案件高发断需要协管加强小区巡查防范的阶段,保洁员同时也不应放假,节假日是业主走亲访友的最频繁时节,这个时间段在人员流动大时难免有些素质差的人随意乱丢垃圾杂物,所以为了保持小区楼道、院内道路、车位的清洁是不可以放假的。但是纵观目前我们目前的物业服务市场业主和物业的主要矛盾主要在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部门,疏于管理和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宗旨工作性质标准的管理而造成的,我们这个大环境只在看得见摸得着感觉的着上监督管理(还是被服务对象举报基础上),而物业服务有些工作是常被忽略的工作,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认识不同利益关系不同只能在放假与不放假看这个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了。
我们单位要求星期六必须上班?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是双休合同,却要求周六正常上班,属于违法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拒绝正常上班被开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所以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上述的情况之一。不能因为劳动者拒绝加班就单方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