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千万别填,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不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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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是你需要提供资料来证明符合扣除的要求,然后在申报的时候税务局给你减去扣除金额后再计算个税。如果你不填写专项扣除,那么税务局就不会给你减去这些金额。这个是你的权利,其实在税务方面有很多的优惠政策,都有一个说明,就是说你又可以放弃选择优惠的权利。
填了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公司知道吗?
1 公司是知道的。2 因为填写大病医疗专项扣除需要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进行,而公司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因此公司是知道员工是否填写了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3 如果员工填写了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公司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扣除金额纳入考虑范围,从而减少员工的纳税额。但是,公司并不会知道员工具体患有哪些大病,这些信息是保密的。
个人所得税每个人都必须申报吗?
谢邀:
并不是每个人都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只有当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了《个人所得税法》上规定的应税所得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法上确定的九项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具体每一项所得包含哪些内容,建议你查阅一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上述九项所得也应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各个项目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计算方法或扣除标准不一样,加上国家出台了一部分优惠政策,因此,可以告诉你的是即使有上述部分所得项目,但也不一定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你的工资薪金每月没有达到5000元(年6万元),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没有达到征收起征点,就缴不了个人所得税。
总结:有应税所得就有纳税义务,就应该申报纳税。没有应税所得就不产生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一般应税项目是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需要自行申报纳税。
工资不够五千元还有填的必要吗?
谢谢邀请。
从你提问题的角度来看,你的意思实际上是怎么做税收筹划。不过做税收筹划的前提是要缴纳税收,如果你连5000元的起征点都达不到,那么税收筹划就没有必要去做了。至于规定的专项扣除,目前对你也没有什么太多的作用。不过说不定下个月或者明年,你的收入就超过5000元呢,所以也有必要给你讲讲个税方面的税收筹划问题。
个税的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把你的收入进行适当的安排,能够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享受尽多的优惠,从而能够减少税款的缴纳。今年个税改革以后,个税的征收方式由按月征收变成了按年征收,这样即使你目前没有达到5000元的标准,但是如果按全年算起来,你如果能够超过6万,那么就涉及到专项扣除的利用优惠问题。现在你不填写专项优惠扣除的信息,在后面摸一个月,你突然超过了5000元,那么因为没有专项扣除信息,那么只能据实进行征收,可能要多缴纳一部分税款,不过这个不要紧,还有补救的办法,今年全年的专项扣除都属于预缴税款的一部分,如果你全年计算后能够超过6万,那么在明年3月1号到6月30日可以到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将你的专项扣除进行申报扣除,从而减少税款的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