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治愈一个人多少钱,为什么排查新冠肺炎是自费?
答:1、回答您关于排查新冠肺炎费用的问题,我个人的认为,可以接受,您外出吃一顿大餐最少消费也得150元吧,仅仅是190元,估计一般家庭大概都能够承担得起。
2、生命诚可贵,190元或再做个抗体加Ct扫描,总共600元左右,生命存在的意义永远大于金钱的价值的意义,更何况仅是几百元钱。
3、国家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全部免费治疗,不惜一切代价救护患者,世界上穷国富国,没有一个能像中国政府这样厚爱民众,关爱生命,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我们大家都应该体谅国家,国家不太可能把所有的排查费用都全包揽下来。
4、反观美国是个富得流油的国家,美国对待患者是如何操作的,您大概从媒体端也能看得到,到今天下午16:32分为止,美国新冠肺炎的死亡人数已经超过中国的确诊人数了。您还没感觉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吗?
5、我在5.15日回答了“为什么排查新冠肺炎是自费,价格还不低,光核算检测就190元”的悟空问答,到今天为止仍然有不少读者粉丝关注和点赞。我回答的是事实,不是空谈,所以引起大家共鸣。
6、今早我从央视新闻报道了解到,截止到10.16日5时24分,美国新冠肺炎累积确诊人数,803万,死亡人数21.8万。不知是巧合还是老天安排,美国人口占是世界人口4%,美国消耗着世界总资源25%,美国的GDP占世界的24%,美国新冠肺炎确诊人数占全球新冠肺炎确诊总人数的20%,死亡人数大致是全球死亡人数的20.7%,都是大约20%。
7、美国是全球军事科技最为发达的国家,由于美国政客绑架病毒为政治工具,不作为,甩锅嫁祸他国,导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完全失控,按照惯性到美国总统大选结束时间,美国新冠肺炎确诊人数破千万,死亡人数超过22万,美国在世界面前,丢进了颜面。
一个欧洲的华侨如果感染了新冠病毒想回国治疗?
1,大使馆不会发绿码给患者,没有绿码不能登机,所以有人冒名登机,过后被判刑;
2,目前没有这个治疗特效药,基本上靠自己扛过去的,想回国治疗和在欧洲效果一样;
3,患上了就暂时没有回国的可能,更谈不上准备多少费用。不是患者如果回中国都要考虑如下费用:出发前的检测费+机票+隔离费,一个人没有2-3万是拿不下来的。
4,在欧洲的尽快打疫苗,欧盟自己有医疗体系,自己有疫苗绿码,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多参与居住地实际行动。
新冠引起心肌炎治疗国家报销吗?
国家不给报销。新冠后引起心肌炎,自己去医院检查看病,费用自理。如果需要住院的话,住院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你办理报销。
是由个人承担还是由政府承担?
这要看哪个国家了。在全民医保的国家里,如加拿大或欧洲大部分国家,进了医院的治疗费用均由国家买单。但是、但是、但是,得了新冠后你得在家隔离,也就是自己硬扛、直到重症、或须进ICU。想想吧,到了这个病程基本是命悬一线了。与中国一检测阳性就隔离入院的做法完全两回事。至于头号强国老米,医院均为私立,有医疗保险的病人像上面提到的如法炮制,没有医疗保险的(穷人、失业者等)得自掏腰包,每天的医疗费用得以数百数千美刀计。
境外输入的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自费吗?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境外输入成为防控重点,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境外输入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就诊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北京和上海都就这个问题作出了回应。
实际上,关于作为中国公民的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问题,在1月底开始就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明确完全由财政兜底。1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对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也都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截至2月6日,财政部已经出台了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明确了确诊患者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实现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疑似患者的中央和地方支付比例没有确定,中央视情况补助。至于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门诊费也是由财政买单。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法规和政策,从门诊留观到住院治疗,无论是疑似患者还是确诊患者,新冠肺炎患者都是“零自付”的。
法定传染病的治疗费用,在疫情进入全球爆发的情况下,依据各国的医疗体系负荷程度会有不同的做法。目前,部分发达国家对于新冠肺炎患者是实施不分国籍公费治疗的。而输入型病例占据了新增病例主流的新加坡,则于3月10日宣布将政策调整为对确诊了新冠肺炎的外国游客收取治疗费用。
回到中国的情况,前述法规和政策是以患者为“长期在国内生活的中国公民”为前提制定的,目前防控重点既然已经改变,境外输入个案成为防控重点,宜及时出台新的方案,明确就诊费用问题的处理方式,以统一政令。例如,对于出境旅游归国人士、持短期签证在外旅居归国人士、持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人士,以及外籍人士,治疗收费标准具体如何,几类人群如何划分,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暂时未有明确说法,而入境人流量特别大、输入型病例排查压力也更大的北京和上海,都明确了本地的做法。京沪对于境外输入病例,都是有医保的“零自付”,没有医保的个人自付,对困难人员视情况采取救助。
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显然是减少当地医疗系统的压力,但相对粗糙,仍有一些细节值得商榷和补充。例如,有人提及未满18岁的留学生可能没有医保,但也应当纳入公费治疗行列。
至于有的地方要求隐瞒症状和旅居史的患者自行付费的做法,虽然获得了不少舆论支持,但并不合理,也违反了相关政策。舆论对于恶意隐瞒者的愤怒来自于朴素的正义感,并不难理解,但对于恶意隐瞒者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也可能遭遇民事索偿,惩罚措施已经比较成熟。
将自付治疗费用变为惩罚措施的一种,不仅违反法规和政策,还可能产生别的问题,例如,由于隐瞒的定义并不明确,如果有地方政府出于财政因素考虑而过度放宽隐瞒标准,则可能有患者受屈,同时也增加了经济不宽裕者进一步隐瞒的可能。
疫情在发展,新冠肺炎患者就诊费用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也应该及时更新。明确费用处理标准,依法依规收费,统一政令,才能消除公众疑虑,让疫情防控取得更好的成效。